中国未来五年将完善反腐立法 真正形成惩防体系
中新网3月9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今日在介绍人大立法工作时指出,未来五年,要进一步完善反腐败方面的立法,真正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今日下午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五位负责人就“人大工作”答记者问。
郎胜介绍,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中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已经有法可依。
“但正如吴邦国委员长昨天在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当中所说的,这个法律体系是开放的、动态的、发展的,它必然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不断发展和完善。”他说。
郎胜说,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要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立法工作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为了实现这样一个目标,法律体系一是要不断地完善,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保障和规范作用;
二是要搞好顶层设计,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十八大提出了下一步重点领域的改革措施,这些方面都是人大在未来五年立法需要重点把握的领域和方向。比如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积极稳定地推动政治体制改革,不断的扩大人民民主等。这当然也就涉及到有一些新的法律要制定,有一些法律相应要修改。
比如说,要按照税收法定的原则,不断总结我们这些年在税收领域的改革经验,把现行的税收方面的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同时,要加快预算法的修改进程,真正实现对政府预算全口径监督。
再比如说,还要研究完善规范国家机构组织职能、运行程序和监督机制方面的法律,进一步实现国家机关组织运行的法治化。
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反腐败方面的立法,真正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这些都是今后立法工作的重点。
郎胜说,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工作机构正在进行调研,起草五年立法规划。在这次大会之后,要根据人大代表的意见,按照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和法制建设的目标来确定下一步需要统筹安排的立法项目,修改一些与现行的实践不相适应的法律,同时也要根据实践的需要加大对一些法律规定的解释,进一步完善和督促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加强配套法规的制定,使现有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
专题:2013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