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基本殡葬服务凭什么漫天要价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13日上午举行记者会。在谈到殡葬收费问题时,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基本殡葬服务是政府定价,其他的都是放开的。副部长窦玉沛称,基本殡葬服务长期处于亏损和政府补充状态。因为殡葬有从众心理、攀比心理、大操大办、显贵露富的心理,这样的心理扭曲了殡葬价格。丧葬户要“理性消费、合理消费”。(3月14日《新京报》)
政府只管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定价,难道公墓、骨灰盒、灵堂等殡葬服务项目就可以漫天要价吗?
殡葬收费标准既涉及到公众利益,也属于依附于行政垄断下的自然垄断行业,制定殡葬服务价格除了考虑殡葬行业的经济利益外,更要考虑到公众的承受能力。政府对灵堂、骨灰盒、墓地等殡葬服务项目也要加强收费监管。在成本百元骨灰盒售价万元,合法公墓败于非法公墓的殡葬现实面前,政府在监管基本殡葬服务的同时,显然不能对天价墓地、骨灰盒无能为力,让天价公墓、骨灰盒成为民生不能承受之重。
事实上,未被列入基本殡葬服务范围的项目普遍充满暴利泡沫。
虽说墓地、骨灰盒等殡葬服务由市场自主定价,但是,殡葬产品不是普通商品,市场竞争并不充分,产品成本也极不透明,完全由经营者自说自话。不具有市场化特征、带有自然垄断属性的殡葬产品由经营者自主定价,难言公平。再说,刚刚经历丧亲之痛的丧户既没有价格博弈能力,也不具备消费理性。
由于殡葬行业的特殊性,其自然垄断属性很难消除。监管基本殡葬收费,为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兜底,体现了政府的责任担当。但是,基本殡葬服务之外的灵堂、骨灰盒、墓地价格才是殡葬暴利的大头。如果不管好这个殡葬暴利大头,广大深受殡葬暴利困扰的公众依然死不起、伤不起。
为了维护公众最后的尊严,不管是基本殡葬服务还是选择性殡葬服务,政府都应尽到监管责任。增强殡葬产品成本的透明性,完善殡葬服务价格监督措施,形成合理的殡葬服务定价机制。还原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化解公众“死不起”的尴尬,政府责无旁贷。
叶祝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