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国家概况
【国名】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The United Republic of Tanzania)。
【面积】94.5万平方公里,其中桑给巴尔2657平方公里。
【人口】4600万(2010年),其中桑给巴尔120万。分属126个民族,人口超过100万的有苏库马、尼亚姆维奇、查加、赫赫、马康迪和哈亚族。另有一些阿拉伯人、印巴人和欧洲人后裔。斯瓦希里语为国语,与英语同为官方通用语。坦噶尼喀(大陆)居民中35%信奉天主教和基督教,45%信奉伊斯兰教,其余信奉原始拜物教;桑给巴尔99%的居民信奉伊斯兰教。
【首都】达累斯萨拉姆(Dares Salaam),人口360万(2010年),年平均气温25.8℃。
【国家元首】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总统贾卡亚·姆里绍·基奎特(Jakaya Mrisho Kikwete),2005年12月当选,2010年10月连任。
【重要节日】坦桑尼亚国庆日,又称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联合日:4月26日。
【简况】位于非洲东部、赤道以南。北与肯尼亚和乌干达交界,南与赞比亚、马拉维、莫桑比克接壤,西与卢旺达、布隆迪和刚果(金)为邻,东濒印度洋。大陆海岸线长840公里。东部沿海地区和内陆部分低地属热带草原气候,西部内陆高原属热带山地气候。大部分地区平均气温21~25℃。桑给巴尔的20多个岛屿属热带海洋性气候,终年湿热,年平均气温26℃。
古人类发源地之一。公元前即同阿拉伯、波斯和印度等地有贸易往来。7~8世纪,阿拉伯人和波斯人大批迁入。阿拉伯人于10世纪末建立过伊斯兰王国。1886年坦噶尼喀内陆被划归德国势力范围,1917年11月英军占领坦全境,1920年坦成为英国“委任统治地”,194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坦改为英“托管地”,1961年5月1日坦取得内部自治,同年12月9日宣告独立,一年后成立坦噶尼喀共和国。桑给巴尔于1890年沦为英国“保护地”,1963年6月24日获得自治,同年12月10日宣告独立,成为苏丹王统治的君主立宪国家。1964年1月12日,桑人民推翻苏丹王统治,成立桑给巴尔人民共和国。1964年4月26日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组成联合共和国,同年10月29日改国名为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朱利叶斯·坎巴拉吉·尼雷尔任开国总统,后两度连任,直至1985年主动辞职。姆维尼同年10月27日当选联合共和国第四届总统,1990年连任。1995年10月坦举行首次多党大选,姆卡帕当选联合共和国总统,萨勒明以微弱优势连任桑给巴尔总统。2000年10月,姆卡帕蝉联联合共和国总统,革命党候选人卡鲁姆当选桑总统。2005年12月,基奎特当选联合共和国总统,卡鲁姆蝉联桑总统。2010年10月,基奎特蝉联联合共和国总统,革命党候选人、原联合共和国副总统谢因当选桑总统。
【政治】曾长期由革命党一党执政,政局稳定。1995年10月举行首次多党大选,反对党公民联合阵线(CUF)指责革命党在大选中舞弊,拒不承认桑给巴尔萨勒明政府。1996年6月革命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姆卡帕当选党主席,实现党政一元化领导。1997年11月,革命党召开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姆连任党主席。1999年10月,坦“国父”、前总统尼雷尔去世,姆在高举尼倡导的联合、团结旗帜的同时,大力加强执政党和政权建设,政局继续保持稳定。2000年10月,革命党在第二次多党选举中以绝对优势胜出。但反对党公民联合阵线拒不承认桑岛大选结果,并号召其支持者举行抗议活动,引发大规模流血冲突。姆卡帕政府采取坚决措施,维护社会秩序,同时与反对党对话,推动朝野两党签署和解协议,维护了社会稳定。2002年10月姆蝉联革命党主席后,继续以发展经济、脱贫减困为施政重点,同时推进反腐、良政,缓解宗教矛盾和朝野矛盾,革命党执政地位进一步巩固。2005年12月,原外长基奎特在第三次多党选举中当选总统,革命党在同期举行的议会选举中赢得232个选区席位中的206席,占88%。2006年6月,基奎特当选革命党主席。基奎特执政以来,在继承姆卡帕时期内外政策的基础上,提出以“新热情、新活力、新速度”全面推进各项事业,加强党建和党内团结,力主同反对党对话,推动联合政府同桑给巴尔革命政府定期磋商,加大力度惩治腐败,努力塑造亲民、务实的政府形象。2008年1月和2月,基奎特总统先后撤换涉嫌腐败的中央银行行长、责令总理辞职并重组内阁,以表明实施良政的决心。2010年,革命党以较大优势赢得总统和议会选举,反对党在议会席位有所增加。2012年5月,基奎特总统大幅改组政府内阁,并任命大批省、县级年轻官员,表现出提高政府施政水平、打击腐败的决心。2012年11月,革命党召开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基奎特连任党主席。
【坦、桑联合问题】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于1964年组成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此后联合问题时有起伏。1992年12月桑给巴尔政府擅自加入伊斯兰会议组织,遭联合政府强烈反对,并于1993年被迫退出,但联合之争并未平息。1996年以后,桑反对党加紧反对联合的行动。在联合政府的坚决支持下,桑政府采取强硬措施压制反对党活动,坚决维护联合体制。2000年10月,卡鲁姆当选桑总统后,多次表示维护国家联合的立场,进一步打击了桑分裂势力。2001年以来,联合政府继续巩固统一局面,维护联合政体,争取温和力量,打击桑给巴尔分裂势力,并在预算资金分配和其他事关桑给巴尔切身利益的问题上给予照顾,公联阵不再公开主张分离,转而要求给予桑给巴尔更多自治权力。2008年初,革命党曾与公联阵就在桑给巴尔成立联合政府事进行谈判,但未达成一致。2009年,坦、桑联合问题取得一定进展,但大陆与桑岛在桑油气资源归属等问题上的争议有所升温。桑岛革命党与主要反对党公联阵之间的政治和解谈判在年初中断后于年底恢复,桑总统卡鲁姆与公联阵总书记哈马德举行历史性会谈,受到各方普遍关注。2010年初,桑岛政治和解出现新动向,革命党和公联阵就组建桑岛团结政府达成一致。同年7月,桑全民公投通过了建立民族团结政府体制的决议,11月,桑岛成立团结政府,桑总统、第二副总统和11名部长来自革命党,桑第一副总统和8名部长来自公联阵。
【宪法】1977年4月制定联合共和国宪法,后经14次修改。联合共和国分设联合政府和桑给巴尔地方政府。1992年第8次宪法修正案明确提出,坦桑尼亚是多党民主国家,奉行社会主义和自力更生政策。1994年第11次宪法修正案规定,联合共和国政府设总统和1名副总统,总统为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部队总司令,由选民直选产生,获简单多数者当选,任期5年,可连任一届。总统与副总统必须来自同一政党,并分别来自大陆与桑给巴尔,副总统不能由桑总统或联合共和国总理兼任,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总统任命总理,由总理主持联合政府日常事务。2000年第13次宪法修正案重新界定了坦政治体制,确认原宪法中的“社会主义”和“自力更生”等原则代表民主、自立、人权、自由、平等、友爱、团结。
桑给巴尔现行宪法于1979年制定,后历经修订。根据2010年修订的桑宪法,桑总统为桑团结政府首脑,取消首席部长设置,新设第一和第二副总统。桑选举与联合共和国总统大选同时举行,桑总统候选人由桑各政党提名,经桑全体选民直选,获1/2以上选票者当选,任期5年,可连任一届。总统对政府事务拥有决定权,第一和第二副总统向总统负责。第一副总统由在大选中获代表会议第二大议席的政党的成员出任。第二副总统由与总统来自同一政党的议员担任,经总统任命,作为总统的主要助手并在代表会议中负责政府事务,在总统逝世或无法履行公务时代行职权。总统和副总统根据各政党的议席比例分配和任命内阁部长。桑团结政府有权处理除外交、国防、警务、税收、银行、货币、外汇、航空、港口和邮电等22项联合事务以外的桑内部事务。
【议会】一院制,称国民议会,是联合共和国最高立法机构。议会选举与总统选举同时进行,每5年举行一次。总统有权任命10名议员。本届议会是独立后的第十届议会,2010年11月产生,共350席。其中革命党261席,民主发展党48席,公民联合阵线35席,全国建设和改革会议4席,劳动党1席,联合民主党1席。议长安妮·马金达(Anne Makinda)。
桑给巴尔人民代表会议为桑立法机构,拥有联合事务以外的桑事务立法权。本届代表会议于2010年11月选出,法定代表80人。其中革命党47人,公民联合阵线33人。议长潘杜·阿迈尔·基菲乔(Pandu Ameir Kificho)。
【政府】设有联合政府和桑给巴尔政府。联合政府实行总统制,内阁由总统、副总统、总理、桑给巴尔总统和各部部长组成。本届联合政府于2010年11月24日成立,2012年5月4日改组,共有30位部长、24位副部长。
主要成员有:总统贾卡亚·姆里绍·基奎特、副总统穆罕默德·加里卜·比拉勒(Mohammed Charisb Bilal)、总理米曾戈·卡扬扎·彼得·平达(Mizengo Kayanza Peter Pinda)、外交和国际合作部部长伯纳德·门贝(Bernard Membe)、财政和经济事务部部长威廉·姆库洛姆吉瓦(William Mgimwa)、工贸和市场部部长阿卜杜拉·沙米基戈达(Abdollah Kigoda)、国防与国民服务部部长沙姆西·武瓦伊·姆维尼纳霍扎(Shamsi Vuai Nahodha)等。
本届桑给巴尔政府于2010年11月组成,主要成员有:总统阿里·穆罕默德·谢因(Ali Mohamed Shein),第一副总统塞义夫·哈马德(Seif Hamadi),第二副总统塞义夫·伊迪(Seif Iddi)。
【行政区划】共有29省,127县。其中大陆24省,桑给巴尔5省。
【司法机构】设有宪法特别法院、上诉法院、高级法院、地方法院以及检察院、司法人员委员会和常设调查委员会。桑给巴尔岛和奔巴岛各设一伊斯兰教法庭,处理违反伊斯兰教义案件。大法官伯纳巴斯·萨马塔(Barnabas Samatta),总检察长约翰逊·波罗·姆万尼卡(Johnson Paulo Mwanyika)。
桑给巴尔独立行使司法权,但上诉案件由联合共和国上诉法院审理。桑大法官哈米德·马哈姆德·哈米德(Hamid Mahamoud Hamid),总检察长伊迪·潘杜·哈桑(Iddi Pandu Hassan)。
【政党】自1992年7月实行多党制以来,共有18个政党获准正式注册。
(1)坦桑尼亚革命党(Chama Cha Mapinduzi):执政党,由原坦噶尼喀非洲民族联盟和桑给巴尔非洲设拉子党于1977年合并而成,党员500余万。全国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每5年举行一次。全国执行委员会是最高决策机构,中央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日常工作。建有省、县、乡支部百户区(WARD)、十户组(CEU)等各级组织机构,影响深入到坦社会的各个层面。主张坚持社会主义和自力更生原则,强调发展经济,在公正、平等和人道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平等、正义的社会。2000年坦宪法修正案对“社会主义”含义进行了重新界定,但革命党迄未修改党章。主席贾卡亚·姆里绍·基奎特(Jakaya Mrisho Kikwete),大陆地区副主席菲利普·曼古拉(Philip Mangula),桑给巴尔地区副主席阿里·穆罕默德·谢因(Ali Mohamed Shein),总书记威尔逊·穆卡马(Wilson Muka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