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造假 10艘入渔日本专属经济区中国渔船受惩
中新网3月21日电 据农业部网站消息,近期日本方面向中国农业部反映,中国2012年入渔日本专属经济区的部分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参数涉嫌造假。农业部认真核查后,日前通报了就有关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显示,中国6家企业自有或代理的10艘渔船存在篡改或伪造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参数的情况,农业部将暂停违规企业从事远洋渔业生产资格,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入渔日本专属经济区渔船的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农业部通报显示,根据中日渔业协定,2012年农业部共批准13家企业55艘鱿钓渔船进入日本专属经济区从事鱿钓作业。经核查,宁波大禾渔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自有或代理的10艘渔船存在篡改或伪造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参数的情况。这10艘渔船的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所载的总吨位数均超过280吨,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渔船在日本水域的作用条件》规定的“渔船国际吨位280吨以下”的条件,上述6家企业将这10艘渔船的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所载的总吨位数篡改或伪造为280吨以下,有关基层渔业管理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在这10艘渔船的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上加盖了审核确认公章,导致这些渔船通过审核并获得入渔日本专属经济区作业许可证。
农业部表示,宁波大禾渔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及10艘渔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日渔业协定实施有关协议,扰乱了生产作业秩序,损害了中国对外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根据有关规定农业部决定取消“宁渔703”等10艘渔船入渔日本专属经济区的资格,暂停宁波大禾渔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代理新的渔船从事远洋渔业生产。6家企业应当分别就此事作出说明和检讨,提出整改措施报农业部渔业局,并抄送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同时,吸取教训,认真整改,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农业部表示,自2013年起,由发证机关(省级渔港监督部门)负责对入渔日本海的渔船国籍证书进行审核,确认盖章。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越权办理。有关渔船信息可通过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查询。
农业部要求有关省(市)渔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入渔日本专属经济区渔船的管理,加大入渔日本专属经济区相关规定的宣传,加强对渔民和渔业企业的教育和培训,防止涉外渔业事件发生。同时,要对工作中把关不严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农业部还表示,中国远洋渔业协会应当从严、择优选择入渔企业和符合条件的渔船,配合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做好入渔渔船的审核和协调工作。沿海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以此为鉴,依法行政、恪尽职守,共同做好涉外渔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