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3月10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建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国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五年来,检察机关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着力为经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加大惩治经济犯罪力度。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防止和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2008年至2012年,共起诉走私、传销、制售假币、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90730人。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起诉54205人。依法妥善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证券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深入查办和预防经济建设重点领域职务犯罪。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等专项工作,着力解决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问题。在灾后恢复重建、南水北调等重大建设项目中开展专项预防,保障国有资产和公共投资安全。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注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视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注意研究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惩治犯罪者、挽救失足者、支持改革者。依法妥善办理涉及企业案件,注重改进执法办案方式,加强与企业或其主管部门沟通,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扣押涉案款物,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二、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年来,检察机关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
依法惩治危害民生犯罪。突出查办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职务犯罪,深入持久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积极参与校园周边地区集中整治,坚决惩治侵害幼儿园儿童和学校师生的犯罪。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11251人,立案侦查问题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毒胶囊等事件背后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5人。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严惩制售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坑农害农犯罪。加强公民个人信息司法保护,起诉非法出售、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640人。依法介入火灾、矿难等重特大事故调查,立案侦查涉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4365人。
重视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加强对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的司法保护,起诉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犯罪嫌疑人18752人,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对侵害劳动者权益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事案件支持起诉,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军事检察机关与地方检察机关协作机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重视涉港、涉澳、涉台、涉侨和涉外案件,平等保护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拓展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平台。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设立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网上查询平台、民生服务热线。推动检察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经常化,加强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推进检力下沉、工作重心下移,在人口集中的乡镇、社区探索设立派出检察室2405个,在偏远乡镇开展巡回检察,就地受理控告申诉,加强法律监督,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依法惩治犯罪,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斗争,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禁毒禁赌、治爆缉枪、扫黄打非、打击电信诈骗等专项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批准逮捕2642067人,提起公诉2965467人;对轻微犯罪落实依法从宽政策,决定不批准逮捕311460人、不起诉150309人。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及时研判和化解执法中的不稳定因素。建立法律文书说理制度,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促进案结事了。探索和完善巡访下访、联合接访、视频接访等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集中清理化解涉检信访积案13626件。加强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保护,对21106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推行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分案起诉、诉前引导、案后帮教、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加强教育、感化和挽救。探索建立涉罪流动人员管护教育制度,协调社区、企业为涉嫌轻微犯罪、可以取保候审的流动人员提供担保、食宿和帮教管理。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指导基层组织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转化。依法惩治利用互联网、手机传播淫秽信息、赌博、诈骗等犯罪,促进网络社会管理,保护信息安全。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社会管理的建议。
四、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五年来,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的12309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加强举报线索管理,完善和落实举报人、证人保护制度,健全与执法执纪部门案件移送等机制。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65787件218639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173人(含厅局级950人、省部级以上30人)。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19003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行政执法人员36900人、司法工作人员12894人。会同有关部门追缴赃款赃物计553亿元,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6220人。
着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专项报告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文件,建立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非法干预查办案件情况沟通和处理机制,推动解决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问题。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7054件50796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7745件。举办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大型展览全国巡展,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216万人参观了展览。
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深入剖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建议161786件。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分析研究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为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广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和咨询,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推动预防教育进党校和行政学院。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为有关单位提供查询223万余次。
专题:2013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