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昊任黑龙江省代省长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盖如垠、陈述涛分别主持两次全体会议。副主任符凤春、隋凤富、胡世英、庞义华出席会议。
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刘国中,省法院院长张述元,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凤春作的《关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陆昊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议案和代理省长决定(草案)的说明》。
符凤春说,由于工作变动,王宪魁不再担任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本人已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呈。根据中央的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提名任命陆昊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决定代理省长。陆昊同志政治素质好,敏锐性强,经历多岗位锻炼,对经济和社会管理工作比较熟悉,作风扎实,事业心和责任感比较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陆昊担任拟任职务是合适的。
陆昊作了供职发言。
陆昊说,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我为副省长、代省长人选,是对我的高度信任和重托,我既感到非常光荣,更深感责任重大,我真诚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对我任职的审议。我由衷地对各位老领导充满敬意、对龙江的领导班子充满敬意、对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充满敬意。当前,龙江正处于加快发展、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作为初到黑龙江工作的年轻干部,面对新岗位的重大责任和使命,对我是一种全新的挑战和考验。如果我的提名能够获得通过,我一定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嘱托,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依靠全省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恪尽职守,尽心尽力,踏踏实实做好工作,努力为龙江人民服务,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龙江人民的重托。要牢记宗旨,不辱使命。我清醒地认识到,自己今天的舞台是党给的,是人民给的。我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高度关注民生;要坚持根本政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维护省委的权威,贯彻落实好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切实执行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届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学习,尽快进入角色;要按照既定任务目标,全力抓好工作落实;要勤政廉政,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宪魁辞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命名单,决定任命陆昊为副省长。
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陆昊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的决定》,决定陆昊为代理省长。盖如垠向陆昊颁发了任命证书。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省人大人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肖华作的《关于设立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记者 魏义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