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级行政审批再减96项
2013年04月01日 08:45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天津市行政审批办获悉,从4月1日起,天津市新一轮减少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正式实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再减少96项,目前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已减少至423项。
据了解,此次向滨海新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及权限43项,共涉及发改、交通、公安等19个职能部门,进一步实现“新区事新区办”。许多事项涉及发展的关键环节,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滨海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截至目前,天津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降幅达52.1%;区县审批事项降幅为31.4%。天津在全国率先对区县审批事项从21个方面进行了全市统一规范,同时向滨海新区下放审批权限110项,向各区县下放审批权限71项,单项审批办理时限由14.6天减少到4.6天。行政审批效率提速80%,成为审批效率最高的地区之一。
按照天津市政府有关要求,各部门各区县将充分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强化后续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对审批转变管理方式的,要简化办理,防止变相审批;对下放区县实施的审批事项,市级部门要搞好业务培训,区县要做好承接实施工作。按照天津市三级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的体制机制,除涉枪涉密的以外,所有审批事项都要进入服务中心办理。(记者姜明)
【编辑:马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