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政厅要求保障地震灾区“三孤”人员生活
中新网4月21日电 据四川省民政厅网站消息,四川省民政厅今日印发通知,要求确保芦山地震灾区孤老、孤残、孤儿(以下简称“三孤”)生活得到保障。
为切实做好“4.20”芦山地震灾区孤老、孤残、孤儿(以下简称“三孤”)救助安置工作,四川省民政厅21日印发了《关于做好“4.20”芦山地震灾区孤老、孤残、孤儿救助安置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三孤”人员救助安置工作。
通知要求,各有关市州民政局要高度重视灾区孤老、孤残、孤儿以及暂时查找不到家人的老人和儿童的救助安置工作,确保他们的生活得到保障,让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安全住所,有病能及时医治。
各地接收的救灾物资要优先用于灾区“三孤”人员以及暂时查找不到家人的老人和儿童。对于散居的“三孤”及新增“三孤”人员要将他们就近安置到社会福利机构,如安置有困难,要及时将情况报省民政厅,由四川省民政厅协调转移到邻近的福利机构临时安置;对于暂时查找不到家人的老人和儿童,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帮助其查找家人,让他们早日回到亲人身边;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做好地震新增“三孤”人员保障工作。
同时,各地要加强对地震新增“三孤”人员的统计和各类福利机构受损情况的评估统计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福利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机构内安置人员的安全。
对因灾造成的“三孤”人员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等具体问题,国家和四川省有关部门正在研究相关政策,一旦确定后,四川省民政厅将第一时间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