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旅游法修改 游客受到损害最高获赔三倍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授韩玉灵做客中新网《新闻大家谈》,解读游客权益保护。(张龙云摄)
中新网4月28日电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授韩玉灵今日做客中新网《新闻大家谈》,就游客权益保护等问题进行解读。韩玉灵称,《旅游法》第70条规定了一个惩罚性的赔偿,给旅游者造成重大损害赔偿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针对在景区遇到人身损害、滞留等后果问题时,韩玉灵指出,关于赔偿的问题,这次《旅游法》第70条规定了旅游者如果不履行业务,或者履行义务不完全的,应该怎么承担责任;如果造成了损失应该怎么承担责任。
韩玉灵进一步指出,最大的亮点在于,《旅游法》第70条规定了一个惩罚性的赔偿,如果给旅游者造成了损害,在能够履行合同不履行时,给旅游者造成重大损害赔偿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韩玉灵表示,这其实已经突破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加一的赔偿,也是为了更好地来保护我们游客的合法权益。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