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责任别成食品安全烟幕弹
同样一个新闻标题,有的是“明星代言问题食品要担责”,有的是“明星代言问题食品不担刑责”。一字之差,只是从不同角度所玩的文字游戏罢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的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两种说法似乎都无问题。可是,明星担责与否不能成为一个烟幕弹,将我们带离食品安全最本质也是最要紧的问题,即法律应该如何保护消费者免于问题食品的伤害。
明星、广告主、生产商……当食品安全出现问题,此链条上的各个利益相关者,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全都不能置身事外。法律有多种,广告法、食品安全法……总该有一款适合相应的责任人,譬如,当明星只是代言人时,虽刑责可免,但民事责任却难逃。
对于食品安全这个涉及众多且影响巨大的民生命题而言,我们理应放宽视野,回归根本,看看现有的法规条文是否真能保护消费者处于一个安全可信的生存环境之中,这,才是消费者关心法律的本意所在。
明星代言,只是广告快速推销的手法之一,但更多问题广告带给人们的那种“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潜移默化,却更加可怕,因为不负责任的广告,有的时候甚至可以达到歪曲常识甚至颠倒是非的恶劣影响,时间长了,效果不亚于洗脑。比如:中国孩子为何对配方奶粉如此依赖,盖因很多父母不知从何时起被根植了一个错误的认识———“母乳六个月后无营养”。如今有人举证,说这个被广泛接受的观点其实是奶粉商为促销其产品制造的巨大谎言,被蒙蔽的真相是,支持母乳喂养早已是国际共识,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及我国卫生行政部门的最新指南都明确鼓励母乳喂养到两岁以上。可是,谎言重复千遍就可能会成为真理,所以欧美国家才早早制定了强大的法律来抑制奶粉商的利益冲动,抑制母乳代用品的销售。但这样的“未雨绸缪”却被我们忽略了,导致常识蒙尘而谎言广告横行。
前不久,牙膏新国标出台,为免氟中毒,明确规定了含氟量,且不再要求有泡沫及香味。专家此时也出来解释,成人每次使用牙膏量应是豌豆粒大小,儿童更少。可回想多少年来牙膏广告对我们的“教导”,你会发现,像广告中那样每次挤上长长一条牙膏,喜欢追逐泡沫和香味,已成为我们的一种习惯甚至本能。
广告对人的影响有多大,从我们的生活习惯、常识的变迁可见,从脱口而出、大脑闪念的广告词可知。但一直以来,却非要“出了大问题”才会事后追责,而往往消费者受误导最直接的广告环节却又责任极轻,以至于阻止不了更多不负责任及故意歪曲常识的广告行为长期存在。
古人说杀人诛心,恶意广告的效果与此异曲同工,它不仅推销一种商品来慢慢伤害你的身体,更重要的是,它早已移植一种错误的认识,来偷偷地伤害你的头脑,其罪更甚。值得警惕的是,它们至今还在被我们所忽视。(评论员 曾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