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中国-东盟关系(10+1)
中国-东盟关系(10+1)
(最近更新时间:2011年10月)
中国与东盟自1991年开始对话进程。经过20年的共同努力,双方政治互信明显增强,经贸合作成效显著,其他领域合作不断拓展和深化。中国-东盟关系充满活力,发展前景广阔。
政治上,中国于2003年作为域外大国率先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与东盟建立了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双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话合作机制,主要包括领导人会议、12个部长级会议机制和5个工作层对话合作机制。2009年,中国设立驻东盟大使。2002年,中国与东盟国家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就和平解决争议、共同维护地区稳定、开展南海合作达成共识。2011年就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后续行动指针达成一致,为开展南海务实合作铺平道路。面对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国与东盟真诚合作、共同应对。双方召开了非典型性肺炎特别峰会和防治禽流感特别会议,制定了一系列合作措施。2005年,中国为遭受印度洋地震海啸袭击的东盟国家提供了无私帮助。2006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15周年,双方在广西南宁成功举办了中国-东盟纪念峰会。2011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和友好交流年,双方举行了纪念峰会、领导人互致贺电、纪念招待会等一系列纪念和友好交流活动。
经济上,2010年1月,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目前中国是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2011年,双方贸易额达3628亿美元。中国-东盟博览会及商务与投资峰会自2004年起每年在广西南宁举行,已成功举办九届,成为我与东盟国家经济往来的重要平台。
领域合作方面,双方确定了农业、信息产业、人力资源开发、相互投资、湄公河流域开发、交通、能源、文化、旅游、公共卫生和环保11大重点合作领域。在执法、青年交流、非传统安全等其他20多个领域也开展了广泛合作。中国与东盟签署了农业、信息通信、非传统安全、大湄公河次区域信息高速公路、交通、文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新闻媒体、知识产权、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东盟东部增长区、建立中国-东盟中心12个合作谅解备忘录和合作框架。2011年12月,中国—东盟中心正式成立。双方设立了中国-东盟合作基金和中国-东盟公共卫生合作基金,用于支持中国-东盟领域合作。东盟10国均已成为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目的地,双方互为主要旅游客源对象。
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上,中国与东盟的协调与配合进一步加强。中国始终支持东盟在东亚合作进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双方共同推动东盟与中日韩合作、东亚峰会、东盟地区论坛、东盟防长扩大会、亚洲合作对话、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东亚-拉美合作论坛等区域和跨区域合作机制的健康发展。
2011年11月,第14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纪念峰会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议发表《联合声明》,全面规划了双方关系的未来发展。温家宝总理就推进双方在经贸、金融、互联互通、海上合作、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等领域合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倡议,得到东盟国家领导人的积极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