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回应民意期待:显决心 重反腐 促公平
视频: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公报 来源:中央电视台
中新网北京11月13日电(记者 阚枫)12日,备受瞩目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官方发布的会议公报首次披露了新时期中国改革的总体思路。强调改革决心、促进公平正义、规范权力运行……一系列回应民意期待的改革部署备受关注。
设新机构统筹改革:破除部门利益 显改革决心
一段时间以来,十八届三中全会被视为中国改革新程的一次总部署,而在既得利益藩篱重重的中国社会,改革如何统筹协调,改革谁来顶层设计,社会普遍期待。
在12日公布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被一些学者呼吁多年的中国改革的总体协调机构终于得到确立。公报指出,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对改革的领导责任。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坦言,看到公报中的这句话“自己十分高兴”。多年来一直呼吁中国应建立高层次改革协调机构的他表示,中央设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显现出高层破除利益格局,铲除改革阻力的决心。
迟福林说,以往改革的协调机构设在政府层面,如今提升到党中央层级,以往的协调机构主要着眼经济体制改革,这次强调“全面改革”,此外,不但强调党中央的责任,还特别指出各级党委要在统筹改革方面发挥作用。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戴焰军向中新网记者分析,深水区的中国改革需要触动的利益关系较为复杂,需要一个权威部门统筹协调、排除干扰、顶层设计。“部门之间已然形成利益藩篱,无法期待让部门‘自己改革自己’,必然要有一个统筹机构进行总协调。”
除了设立改革总协调机构,公报还提出“到2020年,我国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戴焰军称,设立改革推进的时间表,这本身也在透露高层的改革决心。
促社会公平正义:关注司法公正 回应民生诉求
“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观察约5000字的会议公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改革措施贯穿始终。
在公报关于公平公正的表述中,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告诉中新网记者,自己特别关注有关“司法公正”的表述。
公报指出,“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把司法改革问题单独提出来,作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怎样实现司法公正已经被高层重点关注,此外,强调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把人权问题摆到桌面上,研究解决、制定措施、实现保障,这一点非常重要。”张希贤说。
在戴焰军看来,会议公报中,在民生领域和城镇化进程中的“公平”表述亦值得关注。戴焰军说,在民生领域,公报强调“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等等,“这些改革部署均在关切民生诉求,回应民意期待,今后中国的改革需要通过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来获得群众基础。”
此外,在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方面,公报强调“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中国还有一半人口是农民,在中国城镇化的大潮中,对于涉农制度的改革过程中必须体现公平和公正。”戴焰军说,公报中的表述给户籍制度、土地流转等等这些具体改革事项释放出方向。
反腐力度持续加强:“制度防腐”规范权力运行
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此前媒体关于“改革期待”的诸多网络调查中,“反腐倡廉”一项稳居各大民意榜单前列。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自上而下持续掀起的反腐风暴也让舆论更加关注,这次中国改革的“总部署”将如何部署反腐。
12日公布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公报中,对于民众期待的“反腐改革”亦有专门回应。公报指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
公报称,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从三中全会公报来看,要在权力上做文章。”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许耀桐称,这次会议透露出,高层更加关注“制度防腐”,严格规范权力运行,让它在阳光下运行,把它关在制度的笼子里。
对于公报中的反腐内容,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认为,中共内部惩治腐败的决心,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联想到近一年来落马的省部级高官达到11位,中共新一届领导集体的反腐败决心让人震撼。而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上任之初提到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此次这句话不仅写进了公报,也给全党敲醒了警钟。薛澜认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才”才是预防腐败的根本,才是廉政体系真正实现的保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