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司法如何不受干预:法院人财调配脱离同级政府
中新网11月21日电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王锡锌今日做客中新网《新闻大家谈》,深度解析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国改革新路径。谈到当下“地方干预司法”的破解之道时,他称,司法机关的财政,人员的任免,设备物资的配备供应脱离相应的这一层级的政府,受干扰的可能性就会减少。
王锡锌指出,中国宪法规定,法院和检察院是独立行使审判和检察权。去地方化的核心目标应该是保障这些机构免受地方或各方面直接干扰和控制。核心是要让司法机关能够依据事实,依据法律来行使权力,不是受到例如各种组织,或是领导打招呼等因素的干预。
王锡锌表示,在目标上,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有技术性的改革路径和结构性的改革路径两种。技术性改革路径,现有结构不变的情况下,可以使得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能力提升。
王锡锌进一步解释,人、财、物现在主要是同级的人大政府,行政区划相一致的他来管的,拿了地方政府的钱,人也是由地方任命的,法院检察院不受地方的干扰无疑比较困难。现在思考的对策是能不能在省以下进行统管,司法机关的财政,人员的任免,设备物资的配备供应脱离相应的这一层级的政府,受干扰的可能性就会减少。
王锡锌强调,人、财、物的统管只是让法院检察院免除了来自本地的人大、党委、政府的干扰,但独立性不够的原因还可能来自司法系统内部,比如说院长对法官打个招呼,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打个招呼,怎么办?司法系统内部的因素,也需要考虑。
王锡锌解释,未来需要做一些结构性的改革。例如法官职业保障,保证法官独立依照国家的法律裁断案件,行使审判权,法官自身的独立性是一个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