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江强调:扎实推进县级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张德江在云南调研时强调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扎实推进县级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11月22日至25日在云南就县级人大工作进行调研,并主持召开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人大工作座谈会。他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总原则,着力加强县级人大工作和人大自身建设,扎实推进县级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在蒙自市新安所镇人大代表述职评议现场,张德江旁听代表向选民的述职。在弥勒市西三镇人大代表活动室,他详细询问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情况。在武定县狮山镇人大机关,他仔细听取了代表履职情况。他指出,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要建立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联系制度,建立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制度,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积极支持、切实保障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完善扩大代表参加活动等工作机制,拓宽知情知政渠道。要做好代表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在蒙自市、弥勒市、石林县、武定县人大机关,他来到代表联络室、信访室和工作委员会,详细了解代表联络、办理来信来访等工作的开展情况,还多次与负责同志座谈交流,并主持召开了红河州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张德江指出,加强县级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对做好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至关重要。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把人民满意当作第一标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建设成为有效担负起各项法定职责的工作机关。
25日上午,张德江主持召开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人大工作座谈会。他指出,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要扎实做好县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工作,依法召开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提高会议质量。要严格执行宪法法律的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证县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各项权利,依法作出各项决议、决定。要依法加强和改进县级人大监督工作,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调研期间,张德江还到弥勒市可邑彝族村寨了解情况并看望农户,考察了蒙自市石榴园、石林县台湾农民创业园。(记者崔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