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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市县级政府债务高于省级政府属合理正常现象

2013年12月31日 16: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专家:市县级政府债务高于省级政府属合理正常现象
    12月31日,审计署科研所所长崔振龙做客中新网《新闻大家谈》,为广大网友解读政府债务审计公告。中新网 张越 摄

  中新网12月31日电 审计署12月30日发布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在谈及市级、县级政府负有偿还债务高于省级政府时,审计署科研所所长崔振龙今日指出,省级政府主要是宏观管理的能力,直接办理市政设施很少;而一系列的社会事业都是由市、县两级政府直接办理,负债相对高一些。

  审计署科研所所长崔振龙今日做客中新网《新闻大家谈》,解读此份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公告。

  审计结果指出,从政府层级看,省级、市级、县级、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分别为1.78万亿元、4.84万亿元、3.96万亿元和0.31万亿元。可以看出,市级和县级的地方债务尤其突出。

  对此,崔振龙指出,城市建设基本上都是市政府担负着责任,包括一系列的社会事业,社会供应事业都是由市、县两级政府直接办理的,负债相对高一些。省级政府更主要的是宏观管理的能力,直接办理市政设施很少,由市县两级政府承担了大量的社会事业,对应的债务水平高,这属于一种合理正常的现象。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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