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大代表:建议推广长沙农村环保自治模式
2014年02月14日 13:58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垃圾分类不彻底、处理量大、转运路途远、处理成本高,导致农村环境治理比城市更难。”省人大代表刘志红建议,在全省推广长沙的“农村环保自治模式”,还百姓美丽农村。
长沙县的果园村、宁乡县的竹田村,采用农村环保合作社形式。村民生活垃圾由各家各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实现垃圾处理系统化和全覆盖。这两个村主要由政府引导留守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在乡村引入正规的回收公司指导村民将可回收资源充分利用,既减少了垃圾的处理量,又增加村民一定收入。“我认为,这种农村环保自治模式值得全省推广。”刘志红说。
刘志红建议,在推广工作中,要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鼓励全民参与农村环保,同时加大利益引导,通过资源有偿回收、适当减免村组的垃圾处理费等方式,鼓励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建立农民环保学校,成立农村环境保护促进会、农村环保合作社,组织垃圾分类比赛等,提高农民处理垃圾的技能。
她还建议,在今后的农村污染治理中,要依靠科技推动环保,把科技手段推广到各个乡村,并将更多更新的现代科技引入农村,服务于农村的环保事业。(记者 朱华)
【编辑:柳龙龙】
专题:聚焦2014年地方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