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两院工作报告:去年查处职务犯罪76人
两院报告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苟守吉在市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作《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指出,2013年,检察院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59件76人,大要案占98%,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67万元。
2013年,市人民检察院切实维护民生民利。办理了莫琼花等4人销售病死猪肉、李昌海等5人销售假酒等一批侵害民生民利的案件。办理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46件71人,对刘越、李育胜等人利用网上银行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587亿元、被害人达4000余人的谭宝会非法集资等案件提起公诉。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环保等相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关闭一上市公司6家养猪场,解决了长达七年的环境污染问题。
此外,还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年活动。严肃查处利用违法建筑谋取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16件19人,办理了琼山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某担任区住建局局长期间,利用职权违法审批工程项目,收受贿赂517万元等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568人,提起公诉3038人。根据全市社会治安形势和特点,重点打击杀人、绑架等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共起诉上述四类犯罪2233人。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59件76人,大要案占98%,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67万元。坚决查办省安监局原局长王某、省图书馆原馆长彭某等一批有影响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记者 史瑞丽)
专题:聚焦2014年地方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