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劳工诉日企律师团律师:冀劳工有生之年得慰藉
中新社石家庄2月27日电 (记者 陈林)“被强掳至日本的中国劳工在精神和肉体上都承受了巨大痛苦,至今日本政府和企业也没有进行赔偿谢罪。劳工中幸存者越来越少,希望通过法律让在世劳工有生之年得到心灵慰藉。”27日,律师团成员之一、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律师邹强伦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
26日,37名原二战中国劳工及遗属,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就二战期间被强掳至日本做苦役,起诉日本焦炭工业株式会社(原三井矿山株式会社)和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原三菱矿业株式会社)。这是二战中国劳工首次在中国国内正式起诉索赔。自上世纪90年代,中国受害人在日本提起的近30起对日索赔诉讼,至今尚无一起取得胜诉。
邹强伦说,日本侵华战争期间有很多中国劳工被强掳到日本,他们在当地企业受到了很多非人待遇,中国劳工的身心受到巨大伤害。此次之所以提起诉讼,是要从法律层面上还历史真相。
“日本政府和相关日本企业对在二战期间强掳中国劳工到日本企业出苦力的事实没有一个正确的态度,至今没有正式的道歉谢罪,更没有对这些饱受残害的劳工和劳工的遗属给予赔偿。”邹强伦表示,此次在国内提起诉讼是为了维护中国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及人权,二被告应在承认加害事实的基础上,向中国受害者真诚谢罪、赔偿。
据介绍,此次起诉,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要求两被告按每位中国劳工赔偿100万元人民币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赔偿金;两被告在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中日多家媒体用中、日两种文字刊登谢罪广告并承担广告费。目前共有北京、河北、山西、上海6家律师事务所的8位律师组成律师团,担任原告代理人,提供公益援助。
据现在资料统计,1943年4月至1945年5月间,共有38953名中国劳工分169批被相关日本企业伙同日本政府通过日本侵略军用武力抓捕后,采用强制手段押送至日本35家企业至少135个作业场所做苦役。被强掳至日本国的中国劳工至日本投降后送还前共死亡6830名。而战后得以返回中国的3万余名劳工中,也有相当一部分因为身心受到严重摧残,长期生活在痛苦之中。本案中,两被告奴役中国劳工共计9415名,死亡1745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