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春兰:各级党委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
中新网5月11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天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天津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孙春兰主持会议并讲话。
孙春兰强调,要深入贯彻中央精神,强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纪委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取得明显成效。
孙春兰要求,要突出重点,坚定不移、坚持不懈抓好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要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坚持有案必查,以案促治,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和组织协调等机制,切实发挥查办案件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完善并形成多元立体监督体系。要紧密结合天津实际,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八个板块”反腐倡廉建设有机结合,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形成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机制,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成效。
实施办法共分6个部分20个子项。天津市还制定了实施办法分工方案,明确了承担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分解任务、明确分工,形成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