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作安:寻求共同伦理 抵御宗教极端主义
中新社济南5月21日电 (记者 邢利宇 李欣)以宗教信仰的名义煽动仇恨,甚至进行暴力恐怖活动,危害尤甚,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的重大威胁。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会长王作安认为,各个宗教应当重视阐发慈爱悲悯、中道不偏的教义思想,增强自律能力,自觉抵制和防范各种极端主义。
“第三届尼山世界文明论坛”正在济南召开。王作安在论坛致辞时作上述表示。
本届论坛主题为“不同信仰下的人类共同伦理”。王作安认为,寻求不同信仰下的人类共同伦理,不是要改变信仰多元形态,而是要促进不同信仰关系的互鉴和人类社会的和谐。
谈到宗教和谐,王作安指出,许多西方国家,很长时间以来是一教独大。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随着移民的增多,开始形成宗教多元的趋势和文化生态的变迁,由此带来的问题和挑战也逐步显现。
在东方许多国家,包括中国在内,宗教多元不是新鲜事物,而是一种重要的历史现象。王作安说,中国历代中央政府长期实行多教并存和因俗而治的宗教宽容政策,鼓励各宗教彼此尊重、和睦相处,形成了多元通和、和谐包容的优良传统。在当代中国,宗教和谐的传统得到继承和发展,继续演绎着传奇。
中国政府在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同时,特别重视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王作安指出,2011年,为响应联合国第65届大会通过的关于设立“世界不同信仰间和谐周”的决议,中国五大宗教全国性团体召开座谈会,发表《倡导宗教和谐共同宣言》,把实现宗教和谐作为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
王作安认为,对待不同信仰、不同宗教,必须本着和而不同的思想,在多样中求同一,在差异中求包容,在交流中求共识。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只有进行对话、放弃对抗,才是正确选择。“对话的目的,不是要分出高低优劣、辨出是非曲直,而是为了增进理解和包容,避免对抗和冲突。对话不能急功近利,要行稳致远。”
他指出,各个宗教虽然信仰不同,但都包含着人类共同的伦理思想和道德准则,如和平、仁爱、正义、宽容、行善、诚信、团结、互助等。这些共同伦理规范,是宗教植根于社会的基础,也是宗教与宗教之间交流和合作的基础。寻求这些共同伦理,使之变成所有人的行为准则,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宗教关系,从而对建立和谐的社会秩序乃至全球秩序产生积极影响。
“我们已经看到,宗教既可以成为推动和平进程的积极力量,也可能成为催生仇恨和对立的渊薮。”王作安强调,“宗教要得到信任,就必须消弭出自宗教本身的冲突。”为此,宗教要培育强有力的自我约束机制和能力,制约排他性因素的滋长和累积,消除相互之间的傲慢、隔阂、偏见甚至敌对,抵御宗教极端主义。
构建和谐宗教关系,不仅要进行对话和沟通,还要通过合作付诸行动。王作安希望,各宗教依据共同伦理价值,携起手来,担当责任,共同应对全球性问题,在消除贫困饥饿、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态环境、制止战争杀戮、反对恐怖主义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