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部署依法治国: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3)
胡健淼:
对,前一个“有法可依”的要求是解决一个法律有无的问题,是解决法律的数量的问题,我们现在有法可依这一点基本上做到了,因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所以我们今后的一个立法上的重点是要“科学立法”这就强调立法的质量了。另外新十六次方针跟原十六次方针比较,原十六次方针后面的三句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实讲的是一个意义,都是讲严格执法。新十六次方针第二句话叫“严格执法”,你看全都对上了,其实就剩下了两个环节“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你看司法和守法这两个环节,在前十六次方针中没有提到,这次就出现了。所以从这一个层面也放映出党关于“依法治国”的内涵确实是不断的丰富。
白岩松:
变得更加立体,更加宽,而且把公平公正的目标表达出来了。
胡健淼:
对。
白岩松:
好,接下来我们还要连线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陈主任您好。
陈卫东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
主持人好。
白岩松:
其实当三天后,或者是叫四天后,它的报告通过了之后,“依法治国”将明确的成为国家未来新的起点。但是相关的司法改革必须要跟得上这样一个大目标,您认为会从哪些方面破局?从改革的角度。
陈卫东:
我个人认为推进“依法治国”,不但要有一个良法,要有一个好的法律,而且要使这样的一种法律在社会的生活中,在司法的实践中得到良好的运行。我们之所以要推进司法改革,就是要使我们的法律能够在实践中能够改革的执法,能够公正的司法。所以就要解决妨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些制度性、体制性的障碍。我认为下一步要推进司法改革主要是三个方面,这也是按照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司法改革的精神。
一个是要确保依法独立,公正的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这里面十分重要的一环就是要解决妨碍我们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地方化的问题。所以我们目前正在全国的几个省市进行试点,推动省以下的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同时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司法管理制度,把我们的法官、检察官从普通公务员的队伍中分离出来,在法院、检察院内部。
白岩松:
陈教授,时间的因素,第二第三您可能要浓缩的说。
陈卫东:
法官、检察官跟司法辅助人员和行政人员的分离。第二部分就是要健全司法权力的运行机制,这个主要是解决司法权力运行中的行政化的问题,改变过去我们办案要有层层的审批,主要是探索建立以主审法官、主办检察官这样一种办案责任制。
白岩松:
好,第三点,陈教授。
陈卫东:
完善人权的司法保障制度,这主要是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角度。比如说出案责任的追究,出案的防范,涉案财务的查扣、冻结之这样的一些问题的规范化问题。如何防范、刑讯逼供等等这些方面,我认为这都是需要我们进一步去研究探索的。
白岩松:
好,非常感谢陈教授。可能很多观众注意到了,今天我们节目的标题是“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大家觉得挺大胆啊,不是,习总书记说过信仰法治,周强,最高法院院长也说,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最后,胡教授您怎么看待这句话“法治成为一种信仰。”一句话。
胡健淼:
我认为,要信仰法治,让法治成为我们每个人的信仰,法治中国才能实现。
白岩松:
好,非常感谢胡教授带给我们这种解读。最后我们可能应该再念一句这句话“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