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斌杰:文化立法在中国是短板 正完善法律体系
视频:柳斌杰:文化领域立法进入快车道 来源:中央电视台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10日14时30分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驷、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对人大专门委员会与人大工作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传媒杂志记者:谢谢主持人把第一个提问机会留给我。我们知道文化强国的建设离不开法治做保障,我有一个问题请问柳斌杰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在文化领域立法方面有何考虑?另外,据悉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正在起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请问现在进展如何?谢谢。
柳斌杰:谢谢媒体的朋友,把第一个关注重点给了我,而且提出了文化方面的问题,我非常愿意回答大家的有关问题。文化立法在我国是一个短板,因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首先集中解决的经济发展领域的问题,我国的法律一直是把重点放在维护市场经济这样一个体制、推进改革这个方向来做的,文化领域方面的法律就显得相对滞后。
柳斌杰:十八大之后,党中央推行全面依法治国,文化的立法就提到了重要的日程上来,这也是我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的一个必然要求。
柳斌杰:全国人大所制定的关于文化方面的法律,到现在为止仅有4件,即文物保护法、档案法、著作权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也通过了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面的两个决定,这是全国人大层次上有关文化方面的立法。
柳斌杰:另外,国务院对各门类的文化分别有法规,大概共有40多件。大家都知道,我国的文化领域管理目前的体制是分业管理,各个行业都有相关的条例。地方人大也还制定了一些有关文化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但是这远远不能适应当前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需要。所以党的十八大以后,三中全会、四中全会都明确地提出“加快文化领域的立法”,可以说文化领域的立法现在已经进入了快车道。
柳斌杰:这表现是什么呢?首先,对中央所提出的文化领域立法的四个重点方面需要全面推进:一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二是文化产业促进法;三是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法规;四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有关方面的法规。以上正在加紧推进。
柳斌杰:至于刚才记者提到的,首先是要解决全体人民公共文化服务权益保障的公共文化服务的促进法,为了加快这部法律的进度,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直接牵头起草,中宣部、文化部等十多个部门参与,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专家咨询小组,全面展开了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这部法律从进度上来说,今年有望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在文化立法历史上也是最快的一次,全国人大高度重视法规的建设,在今年立法规划调整时,把它列入今年提请审议的法律项目,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有望通过这部法律解决。
柳斌杰:其他几部法律,也在加紧推进,还有一部分是列入本届文化方面的专项法律,比如电影产业促进法、图书馆法等,这一类文化方面的法律也在加紧进行。总的来说,我们在文化领域有望尽快地完善法律体系,保障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健康繁荣,保障文化产业发展壮大,也保障广大公民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地实现,我们在这方面正在努力。我们将尽快把法律的草案文本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也欢迎媒体的朋友积极参加讨论、社会各界参加讨论。谢谢。(根据网络文字直播整理)
专题:2015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