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专项整治2013年以来涉农资金使用问题
今天(3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山西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出台,即日起我省将用半年时间专项整治2013年、2014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利用项目、资金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等9类问题是整治检查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整治检查范围具体为:
2013年、2014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 (含基建投资);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整治检查对象为:省级以下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的各级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省级以下财政、发展改革和涉农项目主管部门既是接受上级专项检查的对象,又是督促指导下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和领导部门,主要包括:财政、发展改革、农业、民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扶贫、农机等。
整治检查的9类重点为:1.利用项目、资金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对检查出的问题,将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将会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 要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