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理事会10周年 中方吁通过对话合作促进和保护人权
中新社北京6月14日电 日内瓦消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13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活动,纪念该组织成立10周年。中国代表呼吁通过对话与合作促进和保护人权。
联合国所有193个会员国的代表参加了有关活动。这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历史上还是首次。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主席、韩国常驻日内瓦代表崔京林在高级别研讨会上发表讲话。他首先对近期在美国奥兰多、叙利亚大马士革等地发生的袭击事件中的遇难者家属表示哀悼,并表示相关事件的肇事者应被绳之以法。
崔京林对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过去10年来所取得的成就表示肯定,但他也表示全球人权保护的状况依然不容乐观,联合国各会员国都要继续为人权事业付出努力。
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马朝旭大使当天发表题为“通过对话与合作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共同发言,就人权对话与合作阐述看法。
马朝旭表示,人权是人类的共同事业,需要国际社会通力合作,共同推动。国际社会应在人权理事会10周年之际,总结经验和教训,推动理事会朝正确方向发展。
马朝旭在发言中还提出了推动国际人权对话与合作的七项原则:一是应以《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为基础处理人权事务。国家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负主要责任。人民对本国的人权状况最有发言权。二是应充分重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及发展权。三是致力于维护地区和世界稳定,和平解决国际和国内争端。四是国际社会应本着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原则,加强人权领域的真诚对话与建设性合作,摒弃冷战思维和对抗,避免将人权作为政治工具。五是应尊重各国历史、宗教和文化传统,以及社会制度和发展水平的差异,尊重各国根据自身国情选择的保护和促进人权的道路。六是国际社会应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能力建设。七是联合国人权机制应客观、公正开展工作。
联合国常务副秘书长埃利亚松、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扎伊德·侯赛因等也在相关会议上发表讲话,总结人权理事会10年的成就和经验,并展望未来10年的工作。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于2006年3月由第60届联大批准创立,并于同年6月召开首次会议。人权理事会的总部设在日内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