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术界:南海仲裁庭做法损害《海洋法公约》权威性
央广网北京7月13日消息(记者张筱璇 张加宁)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本次南海仲裁的推进过程和最终结论,在国际学术界也引起了巨大争议。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有关专家指出,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违反了双边谈判解决争议的相关协议,而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不顾中菲已选择通过谈判协商方式解决争端的事实,不顾中方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作出排除性声明,违反《公约》规定,强行审理和行使管辖,损害了《公约》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英国牛津大学国际公法副教授察纳科普洛斯指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仲裁庭行使管辖权需要达到三个门槛。而本次南海仲裁,在这三个方面均存在争议。
察纳科普洛斯认为,仲裁庭行使管辖权有三个门槛。首先,争端是否适用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二,当事方有没有同意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争端;第三,争端是否被《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强制争端解决机制所排除。南海仲裁法庭对以上三点给出的答案都无法让人信服。
菲律宾外交部海事中心前秘书长阿尔韦托·爱恩科米恩达,此前在相关岗位上工作了数十年,并长期担任国际法律师。他的判断是,本次临时组建的仲裁庭,对相关问题并没有管辖权。“我认为,菲律宾把仲裁案人工地包装成了‘权利主张’,来代替‘主权归属’。但这真的能解决问题吗?我并不这样认为。”
此外,爱恩科米恩达还透露,菲律宾阿基诺三世政府宣称的菲方在2013年单方面提交仲裁之前已“穷尽一切双边途径”的说辞,经不起推敲。
爱恩科米恩达说:“如果回溯一下时间线,菲律宾在2013年1月提交了仲裁申请。作为一名国际法律师,我认为,从阿基诺上台到提请仲裁的这2年时间里,在作出提请南海仲裁的决定前,是不可能进行充分研究和审议的。”
对此,英国牛津大学国际公法副教授察纳科普洛斯也指出,相关资料显示,在菲律宾单方面提交仲裁前,中菲两国之间已经达成协议,通过谈判解决南海问题争端。强制仲裁的门槛是两个相关当事国没有选择其他方式解决争端。现在尽管中国不参与仲裁,但中国提出本国已经和菲律宾及其他国家达成协议,通过谈判方式解决南海有关争议。仲裁庭已经接到很多相关文件,这些文件显示,中菲间达成通过谈判方式解决南海争端。但是他认为,南海仲裁庭的处理方式令人失望。
此外,察纳科普洛斯还表示,菲律宾方面对南海争端核心问题进行了有目的的“切割”,试图借此绕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明文规定,强行推进仲裁程序。
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则指出,南海仲裁案从一开始就是一种“政治操作”,而不是相关国家宣称的“法律问题”。中国不接受、不参与此次仲裁,长远来看,是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乃至国际法权威性的保护。
郑永年说:“中国不参与,从另一方面来说,就是为了保护国际法。你不分青红皂白,在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任意把另外一个国家提到国际法庭,哪有这种法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