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评:《巴黎协定》的中国贡献
新华社北京10月6日电 述评:《巴黎协定》的中国贡献
新华社记者杨骏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5日宣布,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将于今年11月4日正式生效。这份协定凝聚着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与国际社会携手推进应对气候问题的努力,全球各国对此反响积极。
就在今年7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曾预计,《巴黎协定》最早可能会于2017年生效。如今协定提前生效,表明已有足够多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交存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文书,其他正式生效的必要条件也已具备。这显示出各国政府一致认为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强有力的国际合作。
这份建章立制的协定,事关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安排,它的生效,将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一步。
对于这份开启全球气候治理新阶段的历史性协定,中国作出了非凡贡献。
曾记否,去年底的联合国巴黎气候变化大会,13天、近200个缔约方,催生《巴黎协定》的谈判密集而艰苦。作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事业的积极参与者,中国方案、中国智慧以及中国行动,为大会成功增添了强大动力。
一份成功的国际协议既要解决当下矛盾,也要引领未来。正基于此,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参加巴黎气候变化大会时对《巴黎协定》提出了4点建议:有利于实现公约目标,引领绿色发展;有利于凝聚全球力量,鼓励广泛参与;有利于加大投入,强化行动保障;有利于照顾各国国情,讲求务实有效。
这些建议既立足当下,又面向未来,既坚持原则,又体现灵活,既勾勒出聚同化异、相向而行的现实路径,也包含着标本兼治、绿色发展的长远谋划,因而得到广泛支持和赞同。
“巴黎大会应该摈弃‘零和博弈’狭隘思维,推动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多一点共享、多一点担当,实现互惠共赢。”习近平主席的讲话,为国际社会深入思考和探索未来全球治理模式、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贡献了中国智慧。
大会前,中国还与美国、法国、印度、巴西等主要经济体分别发表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多个联合声明,涉及气候谈判中的法律约束力、资金、力度等焦点问题。大会伊始,中国领导人便同其他与会领导人进行坦诚务实的沟通协调,引导各方着眼大局、坚定信心、相向而行,最大程度凝聚了共识。这些努力,都为《巴黎协定》的最终达成奠定了基础。
中国始终坚持协定是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加强行动的阶段性成果,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协议中得到了体现,赢得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支持。
9月3日,在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第十一次峰会的举办地杭州,中国和美国领导人先后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交存中国和美国气候变化《巴黎协定》批准文书。这一举动为推进全球气候治理,助力《巴黎协定》早日生效释放了强有力信号。
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除了用中国理念和行动推动气候大会达成协定,积极批准和交存协定,以及出资设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外,中国也正用自己的行动与智慧,为其他发展中国家“带路”——探索一个可资借鉴的绿色发展模式,助力全球气候治理,以及向生态文明转型。
发达国家过去200多年遭遇的环境问题,在中国被压缩到30多年内集中爆发。面对雾霾、水污染、重金属污染等环境问题的严峻挑战,中国将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总布局、去除GDP考核“紧箍咒”、全面打响“呼吸保卫战”、淘汰落后产能……“十二五”期间,中国以前所未有、全球罕见的力度,治理污染、保护生态,已成为世界节能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国。
面向未来,中国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十三五”规划重要内容,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通过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实施优化产业结构、构建低碳能源体系、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交通、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法国作家雨果说:“最大的决心会产生最高的智慧。”中国正以最大的决心、最高的智慧走绿色发展之路。
中国推动《巴黎协定》的达成、生效与实施,是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推进建立公平有效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机制、实现更高水平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合作共赢国际关系的伟大实践,是时代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