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发表里加纲要
中新社里加11月6日电 当地时间11月5日,第五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在拉脱维亚里加举行。奥地利、白俄罗斯、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欧盟、希腊、瑞士等应邀派代表作为观察员与会。
各方重申愿意构建持久务实高效的“16+1合作”,打造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伙伴关系,通过中欧互联互通平台等渠道对接“16+1合作”和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为此,与会各方围绕“互联、创新、相融、共济”主题,共同制定和发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里加纲要》,表示将根据各自国家法律法规,欧盟成员国将根据欧盟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认真执行,以进一步巩固既有合作,不断开辟合作新领域。
纲要包括十一项内容及附件。其中主要包括:
——支持匈牙利承办2017年第六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2017年分别在中国和匈牙利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国家协调员会议。
——鼓励并支持欧盟与中国在商签高水平、全面的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方面取得进展,相信该协定将有力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合作,并为双方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供市场准入。
——认识到中小企业对促进贸易投资合作的重要性,愿支持中国—中东欧国家中小企业加强合作交流,探讨成立16+1中小企业联合会的可能性。
——认识到有必要并愿共同努力对接“一带一路”倡议和泛欧交通网络等欧盟有关倡议。
——支持促进亚欧之间运输通道建设,推进中欧班列发展建设,促进货物双向流动。
——欢迎并支持中国与波罗的海、亚得里亚海、黑海地区中东欧国家开展“三海港区合作”,在波兰设立中国—中东欧国家海事秘书处,推动三海重点港口合作,支持临港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开展港区相关铁路、公路、航道、物流中心等基础设施合作。
——举办2017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媒体年。认识到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旅游合作的重要性,支持通过分享旅游业经验、鼓励游客赴对方国家旅游、开发地区旅游产品等方式加强该领域跨国合作。支持中国和中东欧国家采取更多措施,促进人员往来便利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