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小林当选内蒙古自治区主席
中新社呼和浩特1月31日电 (记者 李爱平)1月31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布小林。图片来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535人,出席本次会议的530人,符合法定人数。
经全体代表投票选举,布小林当选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张建民、白向群、艾丽华、张韶春、杨伟东、段志强、欧阳晓晖、李秉荣当选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刘奇凡当选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杨宗仁当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琪林当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清理等53人当选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依据法律规定,选举产生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完)
【编辑:孙静波】
专题:2018年地方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