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代表热议监察法草案:老百姓利益的保护法
3月19日下午,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各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建议表决稿等内容。
一提起监察法草案,8位河南代表团的农村党支部书记代表仍对4天前的一件事情记忆犹新。那是3月15日,大会休息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正晓专门邀请他们召开了一个座谈会,请他们谈谈对监察法草案的认识,并就监察体制改革、监察工作有效开展等向他们征求意见。会上,8位基层代表讲出了心里话——监察法草案让监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堵住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缺口,“是老百姓利益的保护法”。
不为群众办事,监委就要找你说事儿
监察法草案公布后,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双柳树镇驻郑州农民工党支部书记黄久生这几天一直反复研读,“越读越有兴趣,越感到我们有奔头”。
作为农民工代言人,黄久生代表这些年走南闯北,亲身经历过一些公职人员懒政怠政,甚至吃拿卡要的行为。“过去,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达不到全覆盖,尤其是一些股级以下的工作人员,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他说,“监察法草案给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戴上了‘紧箍’,也让我们老百姓看到了希望。不为群众办事,监委就要找你说事儿,我们这些在外打拼的人,更坚定了干事创业的决心、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濮阳县庆祖镇西辛庄村党支部书记李连成认为,监督缺位,是造成一些村干部滑向腐败深渊的重要原因。
“如果村干部自身不干净、又没人监督,村民没人敢说,甚至说了也没用,长此以往,村里一系列问题就都出来了。”李连成说,“村干部不廉洁,农村就不稳定,不稳定就难发展,不发展就不富裕,不富裕就不和谐”。
“群众最不欢迎的就是搞贪污腐败的村支书。只有在监督下做到清正廉洁,才能赢得全村人的信任和支持。”在他看来,监察法是一部凝聚人心的好法,“监察法监督到村里,村干部干净了,大家就能团结到一块。”
自觉在被监督的氛围下开展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九重镇张河村党支部书记张家祥对此一直密切关注。一个个与民争利的“蝇贪”被查,令他拍手叫好的同时,亦感到痛心疾首。
“村干部看着是个小官,却是国家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到基层的最后一关。”张家祥代表说,“如果不按规定把好处给了不符合条件的亲友,就会让老百姓觉得是整个党员队伍不纯洁。一个人不廉洁、不规矩,败坏的是党的形象。”
监察法草案明确了6类监察对象,包括村委会主任在内的村干部亦被纳入监督范围。作为南阳市唯一一名以村党支部书记身份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张家祥代表认为制定监察法、成立监委是党心民心所向。“我要带头宣传、认真领会有关规定,在确保自己遵规守纪的同时,也要使身边的村干部知法懂法,不能干的坚决不干。”
和其他几位代表相比,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朱里镇拐子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全收略显特殊。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双重身份让他更感责任重大:“监察法颁布实施后,我要带头接受监督,自觉在被监督的氛围下开展工作,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深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要让监察法人人皆知
监察法颁布实施后,怎样才能执行好?多名代表表示,首先要加大对监察法的宣传普及力度,不仅要让监察干部懂法知法,还要使被监督对象了解这部法律,让他们知道胡作非为必受惩。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赵庄镇大黄村党支部书记马豹子告诉记者,过去,像城乡结合部等一些区位优势较好的村子,个别村干部在诱惑面前心存侥幸,容易犯错。“因此,监察法出台后要进社区、进农村。把一个县乡的村支书、村主任都召集起来,利用电视网络等方式,使大家对监察法弄懂悟透,认清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这既是一种普法,更是一种震慑。”
监察法进农村,不应只覆盖所有村干部,还要让村民学好用好这一反腐肃贪的武器。“要让监察法人人皆知,村干部犯了错,农民也知道去监委提供问题线索。”李连成代表建议,织密群众的监督网,让“苍蝇”无处遁形。
“监察法颁布实施后,我们要加大对基层微腐败的查处力度,强力‘拍蝇’,迅速形成打击基层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压倒性态势,让老百姓看到这部法律的威严和实际效果。最终,叫好点赞的也一定是老百姓。”任正晓代表告诉记者。(本报记者 王卓)
专题:2018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