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江南”林芝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中国藏区之首
中新社拉萨11月29日电 (张伟 曾嘉)“林芝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86年的425元(人民币,下同)增长到2017年的13407元,增长了31.5倍,收入位居西藏7市地及全国10个藏族自治州首位。”11月29日,在介绍改革开放40年来林芝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成就时,林芝市副市长丁勇辉如是说。
作为西藏7市地之一,1986年林芝地区(现为林芝市)恢复成立,并于2015年完成“撤地设市”,是改革开放之后新成立的年轻地级市。位于西藏东南部的林芝与印度、缅甸两国接壤,气候湿润,景色迷人,森林覆盖率53.6%,自然条件得天独厚,素有西藏“江南”的美誉。主打绿水青山的生态旅游已成为当地的一张名片,仅今年1至10月,林芝市就累计接待海内外游客663.79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52.43亿元。
丁勇辉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40年来,林芝市民众生活水平大幅提高,教育、就业、医疗、文化、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持续繁荣发展,林芝已进入了减少贫困人口最多、农村面貌变化最大、民众增收最快的时期。
他说,林芝市政府坚持把70%的本级财政和80%的援藏资金投向民生领域,把政策、资源、资金向基层倾斜,向偏远农牧区倾斜,兑现教育、医疗奖励激励资金5200余万元,从“有学上”转变为“上好学”和“中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的目标基本实现。
与此同时,林芝市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活力明显提升。据林芝市统计局局长熊义东介绍,林芝恢复成立32年来,地区生产总值从1986年的0.66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133.31亿元,增长200余倍。
“经过40年的不懈奋斗,林芝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成就,已进入历史发展最好时期之一。”丁勇辉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