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社会治理成江苏代表委员热议话题
参与社会治理成江苏代表委员热议话题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罗莎莎
“要着力营造便捷高效、公平竞争、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制定实施更精准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1月14日,江苏省省长吴政隆在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政府报告时这样说。
记者注意到,报告中提到作为2019年重点任务工作内容的“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引发江苏政法界的代表委员们热烈讨论。
守住安全底线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江苏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全省高质量发展实现良好开局。”吴政隆说。
报告称,2018年,江苏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政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依法依规及时处置一批重大非法集资事件,积极清理整顿P2P网贷机构,实现涉案金额亿元以上、参与人数千人以上的新立涉嫌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数量“双下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得到加强。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化解、大突破专项行动,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群众安全感达97.6%。覆盖全省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诚信江苏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坚守住公共安全底线,加强重大风险防控的制度建设和源头控制,建立信访积案常态化解机制,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吴政隆说,新的一年,江苏要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
护航经济发展
“在我以往的办案过程中,就曾遇到过中小民营企业尤其是具有研发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遭遇保护知识产权难的问题,他们面临着投入大量资源进行研发后,却被窃取了商业秘密的情况。”江苏省政协委员、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卉青说。
为此,王卉青带来了加强企业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提案。她建议要通过典型案例进行普法宣传,降低立案门槛,降低鉴定和诉讼成本,多部门联动对侵权行为进行证据保全,对恶意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进行惩罚性赔偿。
“听了报告后,最大地感受就是务实,不论是对2018年工作的总结,还是对2019年重点工作的部署。”江苏省人大代表、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波涛表示,而在增强对民生的扶持力度上,就检察机关而言,要做好司法保障工作,以法律手段保障民营经济的发展。
“在无锡,民营企业要占到全市企业总数的百分之七八十,检察机关要通过调研了解民营企业到底需要什么,提供定向服务,还要研究通过何种途径实现需求,这也是我们下一步进行的一项工作。”俞波涛说。
江苏省政协委员、江苏运通律师事务所主任谢士灵认为,实践中,的确存在金融机构面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融资政策不一的情况,还存在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执法、司法不公的个别问题。“所以我就调研的情况形成了议案,建议政府要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法治社会的建设,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参与社会治理
“律师要利用好自己在基层一线听到、看到、接触到的社情民意,用自己接触面广的特点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对于律师如何发挥自身特点参与社会治理,江苏省人大代表、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勇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如今,律师也是矛盾纠纷化解的主力军之一,在江苏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建设中也有一席之地。”孙勇就此提出了一个关于法律服务全覆盖保障的建议。
在江苏省人大代表、盐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巧全看来,社会治理要向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尤其要建立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可以大力应用已有的科技成果。
“同时,还要大力推进网格化建设,这两项是长治久安的根基。目前,我们推进的防控体系四个一工程和‘梳网清格’行动,正是智能化和网格化创新建设的体现。”王巧全说,要在积极应对变化的外面环境,找到问题的关键所在,把解决人民群众的难题放在第一位。
“员额检察官在办理相关案件既要达到法律效果,也要有社会效果,不能只解决完成实体、程序性的问题。”江苏省人大代表、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闵正兵认为,司法机关尤其是检察机关,要找出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原因,“办好一个案件的最终的目标是解决社会问题,传播公平正义,纠正社会标准中的偏差”。
本报南京1月1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