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去年审结涉港澳台民商事一审案1.2万件
中新社广州1月30日电 (记者 索有为 程景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1月30日在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称,广东法院去年审结涉港澳台民商事一审案件1.2万件。
报告称,2018年,广东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203.7万件,审结204.5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3.8%和14.4%。其中,审结刑事一审案件12万件,同比上升2.8%;判处罪犯14.1万人,同比上升10.5%。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枪涉爆、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理清远“4·24”纵火案等重点案件;审结涉黑恶案件723件3260人,重刑率44.8%。依法严惩刘永添等涉黑犯罪、关和合等涉恶犯罪、曾高等涉“保护伞”犯罪。对2419名犯罪分子判处财产刑,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此外,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一审案件1847件2568人,审理原厅级官员职务犯罪案件27件27人,严惩扶贫领域和村(社区)“两委”职务犯罪案件121件132人。积极参与海外追逃追赃,审结“天网”“猎狐”“红通”案件66件66人。
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面,广东法院参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意见制定。审结涉港澳台民商事一审案件1.2万件,办理区际司法协助案件2233件。建立港澳商会联动调解机制,选任221名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和调解员。加强与香港、澳门司法机构务实合作,推动广东自贸(片)区建立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审结涉外民商事一审案件3261件。
去年,广东法院审结行政一审案件2.1万件,同比上升20%。判决或协调支持原告诉求的占16.7%,妥善化解汕尾乌坎土地确权行政纠纷。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涉诉规范性文件审查,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赔偿,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77件。(完)
专题:2019年地方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