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报告谈纠防冤错案件
(两会速递)两高报告谈纠防冤错案件
中新社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 张子扬)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12日在谈及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方面工作时指出,完善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821件,其中依法纠正“五周杀人案”等重大冤错案件10件。
周强当日在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作出如上表述。
周强还表示,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依法宣告51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0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当日在向大会作报告时,亦谈及“坚持不懈纠防冤错案件”。
张军说,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68458人、不起诉34398人,同比分别上升15.9%和14.1%。对发现的冤错案件及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错的同时深刻总结教训。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李锦莲故意杀人案”“邹俊敏贩卖毒品案”均得到改判。
张军还表示,检察机关紧盯有案不立、有罪未究和不当立案、越权管辖等问题,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2215件、撤案18385件,同比分别上升19.5%和32%;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8744件次,同比上升22.8%。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504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5244件,同比分别上升7.2%和8.4%。(完)
【编辑:叶攀】
专题:2019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