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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区(西藏)又有31万多名农牧民搬进了安全适用的住房。回顾2008年的农牧民安居工程,出现了资金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农牧民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机制形成步调一致、上下齐心等不少亮点。
建立“三落实”保障机制
2008年,我区各地(市)在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在安居办工作人员、场地、经费“三落实”的基础上,继续抽调精干人员,不断充实安居工程工作力量,还选派出专门人员进村入户蹲点,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工作。据自治区财政厅统计,2008年,自治区全年安排6.8亿元,解决了5.78万户农牧民群众的安居问题,让31.2万名农牧民搬进了安全适用的住房。同时,安排4.36亿元,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1342个,村级道路硬化253个。
实行“三专”资金管理制度
为保障自治区制定的安居工程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落实补助资金,进一步强化了国家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了“专人、专户、专账”的“三专”管理制度,按照工程进度及时将资金兑付到农牧民手中,有效减轻了农牧民建房筹集资金的压力。
同时,各级发展改革、财政、扶贫、民宗、农牧、交通、水利、电力、建设等部门按照“两个务必”和建立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以财政法规和专项资金的管理规定为准绳,依法行使资金监管职能,采取定期全面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了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确保了安居工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基础设施综合配套项目建设资金安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据统计,2008年,全年实际完成投资35.35亿元,其中自治区补助资金6.58亿元,援藏投入0.73亿元,农牧民自筹29.58亿元。
增强农牧民参与意识
去年,我区各级部门把宣传动员工作作为放在搞好农牧民安居工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基础设施综合配套项目建设工作的重要位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通过设置专栏、播放专题新闻等形式,对农牧民安居工程、村级组织和基础设施综合配套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各项政策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我区始终坚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极大地激发了农牧民群众参与安居工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基础设施综合配套项目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农牧民群众在建设新农村的投资主体、建设主体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仅拉萨市直接参与安居工程建设的农牧民群众累计达270万人次,全市共组建农牧民施工队394家,从业人员达到2.68万人,还组建了农牧民采石队、运输队、施工队、木工队达926家。
注重统筹协调
在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我区各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识大体、顾大局、讲协作、讲配合,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统筹规划,步调一致,上下齐心,共同想办法、办实事。
我区各地(市)、县、乡建立了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围绕工程质量、木材供应、补贴发放等重大工作和重点环节,明确职责,量化指标,制定措施,加强协调,督促检查,形成了组织严密、管理科学、运转有序的指挥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增强了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时效性,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共同促进了我区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据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处介绍,2009年是全区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的关键之年,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区将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21.98万户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同时,率先在拉萨、林芝、阿里三地(市)启动剩余20%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作者:巴桑次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