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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报告为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议、讨论全国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情况提供了五大亮点。
亮点一:“第一数据”上升凸显维护社会稳定力度
【报告回放】:2008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52583人,提起公诉1143897人,分别比上年增加3.5%和5.7%。
批捕数和公诉数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的“晴雨表”,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历年工作报告中,这两个数字都是最先出现的数字,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检察第一数据”。
2008年,全国检察机关把确保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安全顺利举办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积极参与平安奥运行动,依法打击涉奥刑事犯罪,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全力维护奥运期间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化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依法严惩走私、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经济犯罪。
亮点二:查办17594件贪贿大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报告回放】:2008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546件41179人,已侦结提起公诉26684件33953人,人数分别比上年增加1%和10.1%。
2008年,全国检察机关着力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完善案件线索管理机制和侦查指挥协作机制,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的配合,提高发现犯罪、侦破案件的能力。
报告显示,去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7594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211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87人,其中厅局级181人、省部级4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境内外追逃工作,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00名。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以集中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为重点,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去年,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0315件,涉案金额21亿余元。
亮点三:强化诉讼监督107815人不捕29871人不诉
【报告回放】:2008年,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07815人、不起诉29871人,分别增加7.1%和6.7%。
不应立案而立案的撤案、不应捕的不捕、不应诉的不诉。2008年,不捕、不诉人数与上一年相比,分别增加7.1%和6.7%。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把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因徇私枉法和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公正审判的案件作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的重点,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248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995件次,分别增减6.4%和14.5%。
2008年,全国检察机关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依法查处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2620人。
亮点四:同步介入重特大安全事故查办渎职918人
【报告回放】:依法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调查,立案侦查严重失职渎职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18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介入14起重特大事故调查,已立案侦查123人。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障,立案侦查涉嫌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报复陷害、破坏选举等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55人。
2008年,检察机关积极参加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制假售假犯罪,起诉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等犯罪嫌疑人3320人,比上年增加21.4%。
亮点五:自觉接受监督严肃查处检察人员258人
【报告回放】:强化纪律要求,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的检察人员258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4人。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最高人民检察院逐条研究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梳理出8个方面30项任务,逐条研究和落实。各级检察院认真贯彻监督法,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严格执行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的联系,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征求意见8000多人次。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68件建议和提案,已在规定期限内办结。
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剖析10起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例,通报各级检察院进行警示教育。强化纪律要求,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的检察人员258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4人。(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