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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一日电 题:陈道明:“网络管理不法制化,我们要付出代价”
中新社记者 甄雪原
全国政协委员陈道明很难寻。他不在政协委员驻地居住,也少见在餐厅用餐。陈道明到驻地报到时,把工作人员递上的房卡退回,“我在北京居住,不用住酒店,给国家省点钱吧”。
发现陈道明时,他正参加全国政协无党派界别的小组讨论。坐在后排,显得低调。会议休息时,陈道明几乎是被中新社记者“推”到一僻静处,接受了专访。
“我关注的问题是网络,应该有一个《网络法》。网络的管理只靠政府的‘通知’来约束是不行的,这样的效果就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会长久。”
陈道明认为,网络经营不能只考虑经济收益。网络中含有色情与暴力的内容,对青少年的影响可能深及道德价值观以及社会理念。如果不对网络进行法制化管理,“今后十年、二十年,我们会看到付出的代价,到那时再往回收,是很难的。”
“比如现在的博客文章,有些内容是造谣与诽谤,但因为标题诱人,被网站大量转载,而网站却可以‘不代表本网观点’为由摆脱责任。那么你为什么要转?有没有核实事实?应该有个说法。《网络法》制定得越细致越好。”
陈道明关注的第二个问题是成立演员的权益组织。他说,现在很多演员没有单位,缺乏一个组织的管理。这个组织应该是半官方半民间的,可以规范演员的行为,也维护他们的利益。
陈道明指出,“现在有些演员因为个人原因得罪了电视台而被封杀,你凭什么封杀?目前台湾方面不允许大陆演员入岛拍戏,都是对演员权益的侵害。香港、台湾都有自己的演员组织,大陆也应该有。这也是为政府减压。”
有报道说,陈道明在台湾拥有颇多影迷。本次全国政协大会开幕日,陈道明在接受台湾媒体采访时表示,未来不排除去台湾发展的可能性。
谈到他的“本职工作”,陈道明说“还要干活儿”,准备接拍一部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的电影《建国大业》。“这恰好与政协有关,以第一次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召开之前为背景。我演的角色,是一个‘卧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