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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三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十三日上午结束各项议程后闭幕,在本次大会上代表提出议案五百一十八件。
其中,由三十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五百零九件,由代表团提出的议案九件。
据介绍,议案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议案的准备比较充分。总的看,本次大会上代表所提议案,文本较为规范,案由、案据明确具体,议案质量比较高,有百分之五十五的法律案提供了法律草案的文本。
二是议案范围有所扩展。本次大会提出法律案五百零八件,监督工作等方面的议案十件。在提出的五百零八件法律案中,属于修改完善现行法律的占百分之五十九,属于制定新法律的占百分之四十一。
三是议案的内容重点突出。代表所提议案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建设各个领域,其中属于经济法类、行政法类和社会法类的议案三百一十八件,占议案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一。这些议案中,要求保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继续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的议案比较集中。
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大会秘书处与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时对代表所提议案逐件进行分析研究,认为没有需要列入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
大会秘书处建议将代表议案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
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的审议结果和处理情况,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向代表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