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4日电 两会前夕,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个税法草案,香港中通社3日刊文说,个税改革关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中央政府把今年民生第一件实事锁定为个税改革,既是民心所向,也是势在必行。加之今年“十二五”规划建议中也将“收入分配改革”摆在重要位置,中央期冀“藏富于民”之意甚明。
文章摘编如下:
全国“两会”开幕前夕,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虽然具体调整幅度尚未公布,但可以肯定,更多中低收入者将因之受益。
有评论指出,个税改革关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中央政府把今年民生第一件实事锁定为个税改革,既是民心所向,也是势在必行。加之今年“十二五”规划中也将“收入分配改革”摆在重要位置,中央期冀“藏富于民”之意甚明。
迈向“国民共富”阶段
一位全国人大代表就个税改革新政发表看法说:“‘取富于民’已经成为过去时,我们不仅现在要‘藏富于民’,将来还要‘还富于民’。”
“取富于民”的表述虽然未必确切,但却基于公开的事实。在财政收入和GDP高速增长的同时,居民收入增幅则明显滞后。
在经过新世纪以来的高速发展后,中央已然拥有雄厚的财力来让利于民,实现国民共富。此番采取措施降低整体税负水平,对于改善民生,拉动内需、促进经济转型而言,可谓一场“及时雨”。
此外,减税还有着平衡社会发展的特别意义。尤其近年来内地的发展事实证明“只有富人得到保护,穷人才能变富”的“涓滴理论”至少在当下难以成立。上层的财富不仅不必然渗透到下层,甚至出现了一种反向“抽水”的趋势。在此情况下,由政府重新合理分配财富蛋糕,更加势在必行。
应继续重视民生
减税已经迈出“藏富于民”第一步,此后仍有许多民意期待需要响应。民众对税负的感受不仅与名义税率有关,更取决实际税率。如果政府能将更多的税收以各种形式返还于民,例如用于公共事业,或者扩大抵税范围,都与直接减税“藏富于民”的效果异曲同工。而更重要的还是逐渐将税收去向透明化,为富民进行更长远的制度安排。(庄敬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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