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商铺拆迁获赔900万 承租人只拿到186万(3)
申诉
村委会啥都没做凭啥“吞”460万元
“昆明中院和省高院都只是判博览公司把他们分得的4687607.59元补偿款返还给我们,不判李家地股份合作社将他们分得的那部分还给我们,是没有道理的。”拿到终审判决的3名老人委托律师到北京,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他们说:“我们几个老人出资并亲手建盖的房屋现在早已被拆除了,但是我们却连拆迁补偿协议什么时候签的都不知道,也从来没有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过字。”他们认为,李家地合作社从来没有建盖过被拆除的房屋,该合作社与几位老人建盖的房屋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却无端侵占了给老人的土建补偿款468.7607万元。李家地股份合作社与博览公司1992年签订关于租地的《协议书》,他们是一直不知道的,直到打官司时才知有这么一回事。“博览公司和李家地合作社从来没有建盖房屋,他们两家仅仅凭一个协议,就把我们建盖房屋的补偿款私分了,这是没有道理的。”
“早在一审判决时,我们就去查过博览公司的资产。它已经没有任何赔偿能力。”3老人的代理人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安表示,3名老人就只拿到一纸空文,连那100多万元赔偿也没办法拿到。现在博览公司因为没有年检已经被注销了,更是不可能再作出任何赔偿。
2011年2月,最高法院经过审查后作出裁定:指令云南省高院再审此案。日前,云南省高院再审了此案,博览公司因被注销已无法出庭。李家地合作社和福海街道办两个单位坚持他们在一二审时的答辩:他们依据与博览公司签订的协议收取50%的拆迁补偿并无不当,他们与本案诉争事实无关。
省高院将于近期作出再审判决。(曹红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