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保障房资金瓶颈仍需继续给力
保障房建设资金渠道拓宽。财政部近日发文明确,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现有资金来源基础上,将增加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地区取得的房产税收入、部分国有资本收益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用于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确保不留资金缺口。
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成为本轮楼市调控贯彻“有保有压”政策的重要抓手,但资金短缺问题却掣肘了保障房上市进程。财政部此番发文拓宽融资渠道,其目的就是要破保障房既有瓶颈。但需要提及的是,相形保障房所面临的巨大资金缺口压力,这些新增渠道的“输血”能力远远无法覆盖。弥合保障房资金缺口,还需要进一步以全局创新思维实现突破。
保障房大规模入市可谓是众望所归,它不仅能满足许多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更为关键的是可以优化楼市供求结构,带动房价实现理性回归。回顾刚刚过去的一年,各地保障房建设如火如荼,基本实现了年初向中央立下的“军令状”目标。但遗憾的是,在各地方“开工”捷报频传的同时,关于“竣工”的声音却颇显微弱,那些机器轰鸣的工地距离成为老百姓期盼的“家”还很远,而后续资金不足正是导致保障房建设未达公众预期的关键。如今,债券融资、房产税试点收入等新增渠道的开辟犹如雪中送炭,体现出主管部门积极解决资金问题的意向。
然而,在分析保障房市场资金的供求结构之后,我们却仍难以充分乐观。进入2012年度,上年已开工的保障房需要继续投钱建设,而当年新开工的项目也在源源不断地上马,同样是“嗷嗷待哺”。据预计,保障房资金压力将可能会攀升到1.8万亿至2万亿元之间。显然,如此大的资金缺口严重捆缚了保障房正式入市的脚步,主管部门安排新渠道所投入保障房市场的资金,很可能只是“涓涓细流”,难解资金缺血之痛。
从地方债发行情况看,此前的融资目标并非全部指向保障房,且已陆续到期。平衡预算、及时还债反而是地方政府面前的首要工作,如果处理不当则极易引发信任危机,影响到后续融资。在这一语境下,我们很难期望用于保障房建设的地方融资规模能有一个大的突破。而从房产税试点开征情况看,2011年上海、重庆两地分别征缴税款不过22.1亿元和1亿元,这与高达数万亿级别的资金需求相比,着实是杯水车薪。而文件中所称的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中“安排的资金”,则未给出明确的比例,在现实执行中完全可以出现弹性空间,最终难以在资金供给方面形成稳定的保障。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中央政府要求各地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用于保障房建设,但这部分资金来源却可能因楼市低迷影响土地市场而风光不再。监测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13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为19052.3亿元,同比减少11%。而北京与上海等大型城市的财政部门,也纷纷预计今年土地出让收入较去年会有进一步缩水。可见,通过土地出让金渠道提供的资金规模将会缩水,这与保障房建设资金需求膨胀趋势之间产生了背离。这同样会对保障房建设的大规模资金筹集构成负面影响。总体而言,要想实现保障房资金建设的全面突破,财政部在制度推进上的力度可能还要加大。
由此,笔者认为,行政部门应该承认既有财政体制和保障资金制度客观现实状况,在资金供给不足问题未有实质性缓解的语境下,保障房建设切不可“贪大求快”。如果无法保证数量,就应该以质量为先导,切莫急于去贪大求全。地方政府应当量入为出,在切实保障已开工项目如期保质交付的基础上,再对新上报建设指标进行合理规划。
当然这样的建议只是基于资金缺口现状下的权宜之计,为保障房市场扩展资金源泉的工作决不能止步不前。比如,作为财政之外的重要资金力量,社会资金投入的积极性要充分调动。不可否认,保障房建设具有投入大、资金回收期长的特征,较难在直观的商业效益方面吸引社会资本,然而优质的政府服务与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却是许多企业渴求的无形资源。就此而言,各级地方政府还需要以更加全面的思维为保障房市场做好融资工作。单纯依靠修补性的制度建设,已经很难破解保障房建设的资金困局了。马红漫(经济学博士,上海第一财经频道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