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鼓励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2012年02月21日 14:29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天从三亚市政府获悉,《三亚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已出台,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开发。
近年来,三亚掀起城市地上建筑建设热潮的同时,很多开发商也纷纷前来三亚咨询地下空间的开发事宜。三亚市政府从去年4月着手制定相关法规,城市地下空间的合理开发利用被提上议事日程。
新出台的《三亚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适用于三亚国有土地范围内,地表无永久性、经营性建筑,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这类工程简称为单建式地下工程,分为单建式地下民用工程和单建式地下人防工程。
为了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对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地下空间建设使用权的,三亚依法免收地下空间建设使用权价款;以协议方式和租赁方式取得地下空间建设使用权的,出让金及租金按政府制定的标准计收;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地下空间建设使用权的,按照政府有关地价管理规定确定起始价。
据了解,依照有关规定取得地下空间建设使用权的地下建筑物产权归投资者所有。因合法建造地下空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记者 张谯星 见习记者 付阳阳)
【编辑:张慧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