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先交租金再领补贴 造假家庭五年内不得申请
昨天,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租房租金补贴将按照“租补分离”的原则,即承租家庭先交租金,交完后再按月领取补贴。
经过公开摇号配租“入围”的公租房申请家庭,入住前即可开始申请公租房补贴。此外,造假骗取补贴的家庭,五年内不得申请任何保障房。
□申请流程详解
什么时候可开始申请?
入住前可先申请补贴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公租房租金补贴实行申请、审核制度。区县住保部门组织公租房公开摇号配租活动,完成轮候家庭意向登记,确定入围家庭后,入围家庭就可提出租金补贴申请。区县、街乡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租金补贴资格进行审核,公租房租金补贴家庭资格审核工作应与公租房公开摇号前的复核工作一并进行,这样可以节省人力成本和时间。
征求意见稿规定,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申请人,可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家庭应按要求填写《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表》(廉租家庭专用),街乡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提出租金补贴方案、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并上报区县住保部门复审。区县住保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确定租金补贴方案。
租金补贴何时到手?
补贴每月20日前到账
按照“租补分离”原则,承租家庭交纳租金后,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再依照规定,按月向承租家庭发放租金补贴。
征求意见稿规定,公租房产权人每月5日(含)前须在系统中确认上月公租房租金交纳情况。区县住保部门在每月20日前通过银行将上月租金补贴直接划入符合公租房租金补贴条件的承租家庭账户。如远洋沁山水公租房项目的产权方为北京市保障房投资中心,每月5日前中心就需要在系统中确认租户是否都已交租金。
有人拖欠租金怎么办?意见稿明确,如果承租家庭未能及时交纳租金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暂不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待承租家庭补齐相应租金后一并补发。
公租房租赁合同到期或终止的,租金补贴发放至合同到期或终止当月。由于合同终止租金交纳不足整月的,当月租金补贴不予发放。
租金补贴资格多久审一次?
补贴资格每年都复核
征求意见稿规定,领取租金补贴的廉租家庭资格出现变更、取消,如果仍符合其他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条件的,申请家庭可按照其他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的标准“降档”领取补贴。
除廉租家庭外,其他公租房租金补贴家庭将每年进行年度复核,在每年4月持相关证明材料如实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资产等变动情况。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家庭情况没有发生变动,也必须申报。
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复核后仍符合原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的,继续按原有标准发放补贴;不再符合原核定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但仍符合其他租金补贴标准的,于复核合格下月起,按对应的租金补贴标准调整。
如果领取补贴的家庭没有在4月内进行申报,5月起租金补贴将停发。
□补贴标准
问人口变化可否调整补贴?
夫妻俩原本只享受10%的租金补贴,如果生了孩子人均收入降低,可否申请提高补贴标准?征求意见稿规定,如果领取公租房租金补贴的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在60日内如实向户籍所在地街乡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
其中因家庭人口变化的,申请家庭则需要重新办理公租房资格审核,之后再申请租金补贴。不过,重新审核不需再提供其他材料,直接填写变更核定表,原租金补贴登记编号不变。新生儿登记户口后家庭提出增加保障人口的,经街道办事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后,就可以直接调整租金补贴方案。
造假骗取补贴有何处罚?
对于公租房租金补贴的监督管理,征求意见稿也做出明确规定,造假骗取租金补贴的,严重者可追究刑事责任。
征求意见稿明确,对于不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以及伪造相关证明骗取租金补贴的申请家庭,租金补贴资格将被取消,骗取的租金补贴要退还,并通过媒体公示并计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对区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定期检查。发现违反相关规定或不按程序操作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政策意义
“租补分离”有利于管理
针对“租补分离”的方式,有承租家庭提出疑问,先交租金再退租金补贴,“这样不是更麻烦吗?不如直接让少交点租金。”对此,市住建委负责人解释称,实行租补分离,承租人先向产权单位全额交纳租金,政府再按标准向承租人发补贴,承租人、产权单位、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更为清晰,既有利于公租房事业可持续发展,又可使居民增强租金负担能力。
此外,租金补贴采取“明补”方式,承租人必须符合申请条件,才能得到相应的租金补贴,如果达不到申请条件或者已经不再符合申请条件,不予或停发补贴,将以市场租金标准租住公租房,有利于建立公租房退出机制。
非廉租户申请补贴流程
申请
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街乡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表》(非廉租家庭专用),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后,申请人持如实填写的《审核表》以及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初审
街乡住保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家庭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经初审符合租金补贴条件的,街乡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审核表》中签署初审意见、提出初步的租金补贴方案,并将申请租金补贴家庭情况录入系统后上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
复审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家庭材料的复审工作。经复审,符合租金补贴条件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确定租金补贴方案。
通知
在以上程序均完成后,街乡住保部门通过系统打印《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通知单》,并向本街道、乡镇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发放。申请家庭取得通知单后,通过区县住保部门组织的公开摇号,选择并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的,按照确定的租金补贴方案,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记者孙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