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未按要求晒账单6家物业受处理
2012年04月23日 07:25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向社会公布了首批未按规定晒账单的六家一级物业企业名单,并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该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3月31日前,在网上填报、现场公示物业项目收支情况等内容。北京市、区两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目前在执法检查后发现,少数物业企业仍未执行。
为维护法规严肃性,北京市住建委决定,向社会公布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六家一级物业企业名单,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将企业违规情况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一年内,这些物业企业被限制出京经营,所管物业项目不得参评星级物业项目,也不得参评物业服务质量年“北京物业服务名牌企业”。这六家受处理的一级物业企业分别为北京房修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昊远隆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腾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远洋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航大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住建委提醒建设单位及业主,在选聘物业企业前,可登录市住建委官方网站查询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情况,慎重选择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企业。(记者 余荣华)
【编辑:张慧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