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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来旅客违规现象多 春节出境游莫忘海关法

2003年01月31日 10:34

  中新网1月31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又是广大市民出境旅游的好时光。为确保人们顺利地进出境,海关根据历年来旅客在进出境时违规现象较多的情况作如下提醒:

  携带货币进出境莫超量

  中国籍旅客出境时携带外币现金折合美元超过2000元,必须向海关申报,并提供最近一次入境时的申报单或者有效的外汇携带许可证明,否则您的现金将不能携带出境。此外,旅客进出境时携带人民币现金均不能超过6000元。

  如果出境时携带有超过上述数额的货币现金,又没有主动向海关申报,被海关查获后,有可能导致行政处罚甚至所携带的货币被没收。

  携带进境物品要纳税

  海关法规定: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应该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旅客携带物品的完税价格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准,而非按照您购买该物品的实际价格。

  如果您入境时携带有中国海关估价为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物品,比如电脑主机、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音响等等,需要缴纳关税,请您选走红色通道,向海关申报并填写申报单。海关关员在查验您的物品后,开具税单,请您到指定银行办理缴税手续。

  海关忠告

  如果您不知道如何选择通道,请向海关关员咨询或选走红色通道。如果您选走绿色通道,海关有权依法对您携带的行李物品进行抽查。接受检查时,请主动出示本人的有效证件。如果您申报不实,经海关查验确认后,一切法律后果由您本人承担。

  旅客携有需向海关申报的物品,应选择红色通道通关,并在申报台前向海关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海关许可的其他申报单证,按规定如实申报行李物品,海关据此办理物品进境或出境手续。

  此外,毒品、精神药物、珍贵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以及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书籍、光盘等均为国家严格禁止进出境物品,如果您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将会触犯法律。


 
编辑:叶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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