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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的国家实现自由地迁徙,太多的制度障碍影响我们实现这个梦。沈阳的举措,虽不至于敲破坚冰,起码搬除了路上的第一根栅栏
本刊记者/段宇宏
7月22日,上午9点——这一时间很可能成为历史性的时刻——沈阳市公安局正式对外宣布:从即日起,沈阳市取消“暂住证”制度,并不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这在全国还是首例。新华网第一时间这样报道。
放弃上亿元部门利益
7月25日,星期六,沈阳市公安局户政处。
尽管是假日,这里的人们大都没闲着。
记者在办公室等待分管户籍工作的副处长何凡。何在近旁的会议室,主持讨论暂住证取消后的工作部署。可以感觉到,会议气氛热烈,没有官腔,倒更象一个学术讨论会——历史责任,迁徙自由,国民待遇——这些书面化的词语不时跳入耳底。
沈阳率先取消暂住证,何凡认为是国家大气候、公安小环境共同促成的结果。
所谓国家大气候,何凡的理解是:孙志刚案发生后,全国造成很大震动,收容遣送制度被废止,随即《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出台,暂住证的存在与社会的民主化、法制化进程不相适应,并且有违国家制定的农民向非农和城市转移的政策,不改是逆潮流而动。
至于“小环境”,在有着多年公安管理实践的何凡看来,即便暂住证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初期能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功能应该重新进行审视。“它的弊端越发凸显,暂住证和暂住收费的存在不但给外来人口带来巨大经济负担,还给一些部门或个人扰民、谋取私利提供了可能。”
从全国范围来看,沈阳并非最具魅力的城市,但在东北地区,却蕴含极大的吸引力。沈阳市现有流动人口约50万,长期务工、经商的有30万左右。根据原来的规定,每人每月要交暂住费40元,一年是480元,按30万人口交费计,一年就有1.44亿元的收入。
在更多类似沈阳的地方,暂住收费带来的是部门利益,而“利益”又如此难以割舍,取消暂住证,实施零收费面临现实困境。
中共十六大后,沈阳公安内部曾组织了多次大讨论,中心议题是如何解决群众最关心、最不满意的问题,外来人口权益如何保护成为了讨论的焦点。何凡说,中国加入世贸,对公民的国民待遇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一个国家的公民有权在自己的国家内自由迁徒、流动,“这是大势所趋”。
在这样的背景下,沈阳公安决心放弃部门利益,并决定每年从经费中拿出一笔钱,投到城市流动人口的信息化、人性化管理以及帮扶工作中去。
诸多领域仍待改革
改革前的酝酿是繁琐不堪的。各种讨论会上,局领导甚至要求每一个警察换位思考,并很动情地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假如你的亲戚朋友背着行囊,风尘仆仆来到沈阳,因为暂住证的问题被骚扰,被收费,被收容遣送,甚至人格、尊严遭到侮辱,身体受到伤害,你们作何感想?多次讨论后,改革现有制度终于成为共识。
新的办法开始实施时,沈阳市公安局公开承诺,对外来人员进行“市民化管理、亲情化服务、人性化执法”。意思是在公安眼里,不分外来人员和本地人口,都是市民。任何人以公安名义向外来人员收取费用,进行盘查,甚而限制人身自由都将受到严厉惩罚,同时面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考虑到外来人员工作繁忙,沈阳公安试行“暂住申报制”——采取互动方式,外来人员可以前往派出所进行暂住登记,民警也要主动上门作登记服务。
与全国其它大中城市相仿,困扰众多沈阳务工者、经商者的不仅仅是暂住证问题,在就业、教育、医疗等诸多事关切身利益的领域内,他们也没有市民待遇。取消暂住证并停止收费,何凡说这只是“公安部门第一个把市民待遇还给外来人员”,至于就业、教育、医疗等等,还在公安权限范围之外。
一个矛盾突然横亘在眼前:公安局取消了暂住证,但在就业、教育、婚育等方面,相关主管部门的举措没有跟进,仍然需要暂住证,怎么办?
沈阳市公安局采取了一个权宜的办法,开具“暂住证明”。为了预防这个“暂住证明”成为暂住证的变版,公安局规定:证明的开具没有任何强制性;并非人人都发,而是个人提出要求时,派出所才为其提供;且绝对不能收费。
有人质疑:在沈阳,派出所有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办公室,社区有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这是否与公安局目前“取消另类管理,消除歧视”的提法相违背?流动人口未必都是弱势群体,未必都需要帮扶,这些部门是否该取消?
何凡说户政处通过调查发现,流动人口中除少部分白领和商人外,70%的确是弱势群体。“对他们进行管理和服务与歧视无涉,他们来到沈阳,人地两疏,有的还拖家带口,设立这些机构,可以为他们提供租房、用工等方面的信息,十分必要。”
由于涉及到劳动、卫生、城管等多个部门,公安局下一步准备向市政府汇报情况,争取得到市里的支持,让各部门联动起来,共同落实此事。
自由迁徒尚有距离
沈阳市民面临这次改革的集体情绪更多是担心:暂住证取消了,治安会不会恶化?
沈阳公安局为此一再对市民作出保证:“不会,绝对不会”。要想完全落实外来人口的市民待遇,光靠公安机关显然是不够的,需要各部门和全社会一同努力。“而目前更需要解决的是观念问题”。何凡说。
与北京相比,落户沈阳的条件已经放到很低:大中专毕业生可以先落户,后就业;人均购房20平方米就可以入户沈阳;投资一定数额,同样可以成为沈阳城里人。
尽管门槛一再降低,但“暂住申报”仍不等同于自由迁徙。沈阳市公安局只是在中国户籍制度的坚冰上吹了一口热气。
原中国社科院马列所的党委书记冯兰瑞早在1983年就提出取消户籍制度,还公民自由迁徙的权利,多年来她为此事大量撰文呼吁。冯兰瑞对沈阳市取消暂住证的做法赞赏有加,但她同时指出沈阳的改革仍然不彻底,离真正的迁徙自由还有距离。
有人担心,取消暂住证甚至取消户籍制度会导致农民大量涌入城市。冯兰瑞认为这种忧虑十分可笑,按她的理解,“农民也是有理性的,如果在城市无法立足,他们自然会回到农村。中国农村有三亿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城市化是解决的办法,而户籍制度以及它衍生出的暂住制度都是阻挡城市化的绊脚石,其副作用反而是助长了对立情绪,加剧城乡矛盾。”
有评论者认为,取消暂住证,最本质的意义在于它对于法律上权利主体的明确化。它破除了区域的限制,实现了平等地对待每个国民,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国民价值、利益的平等化。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改革后,凡外地人员来沈,不再办理“暂住证”和向公安机关交纳各种费用。实行依法申报暂住登记,即外地人员来沈后,应主动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示本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人员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如居住地址发生变化时,可向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说明情况,经核实后,不再重复交纳照片),如实申报登记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人员的自然情况、现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相关情况。今后,凡在沈阳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如经商从业、工商办照、防疫保险、子女入学以及申领驾照等,一律以申报暂住登记为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