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二大城市齐齐哈尔近日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上调非居民用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暂不调整。
据了解,此次上调的非居民用水价格涉及工业、行政事业、经营服务等行业,价格将由原来的3.6元/立方米,调整为4.3元/立方米,加上污水处理费1.1元/立方米,综合水价为5.4元/立方米。
此外,特业用水(指洗车、洗浴行业用水)价格由原来的6.5元/立方米,调整为10元/立方米,加上污水处理费1.1元/立方米,综合水价为11.1元/立方米。在特业用水中,洗浴票价在每人次10元以下的普通浴池用水实行优惠政策,由原来的3.6元/立方米,调整为6元/立方米,加上污水处理费1.1元/立方米,综合水价为7.1元/立方米。
据齐齐哈尔市物价部门负责人介绍,本次上调非居民用水价格是为了进一步化解供水企业成本上升压力,理顺城市供水价格,保证城市供水事业的良性运行。新的供水价格将在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批准之日起执行。(记者 梁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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