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大幕重启:年内至少10台机组获批 安全仍是底线
年内至少有10台机组获批——
核电大幕重启 安全仍是底线
本报记者 王轶辰
沉寂3年多的核电再次走进公众视野。今年一季度,有关核电的消息接连不断。专家预计,年内至少将有10台机组获批,并有望开建。核电重启背后是广阔的市场,但安全始终是高悬于核电发展之上的关键前提和绝对底线
沉寂3年多的核电再次走进公众视野。“有序稳妥推进核电建设仍然是我国的基本战略,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是全面进入清洁能源时代的必然选择。中国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发展核电,今年会有核电项目陆续开工建设。”在近日召开的中国核能可持续发展论坛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刘华如是说。这意味着,核电行业结束3年零核准的困局后,有望迎来复苏之年。
资料显示,自2015年核准8台新建核电机组后,中国核电行业经历了3年多的“零审批”状态。
2019年初,这一“冷冻”状态开始悄然改变。1月30日,中国核工业集团漳州核电一期项目1号、2号机组,以及中国广核集团惠州太平岭核电一期项目1号、2号机组获得核准。3月18日,生态环境部公示了两份关于漳州核电、太平岭核电项目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显示漳州核电1号机组、太平岭核电1号机组将于2019年6月份开工。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徐玉明透露,年内至少将有10台机组获批,并有望开建。他表示,目前有8台机组的审批在年内较为明确。分别是采用“华龙一号”技术的漳州核电一期两台机组、惠州太平岭核电一期两台机组,以及采用俄罗斯VVER技术的辽宁徐大堡核电、江苏田湾核电各两台机组。
核电在我国绿色低碳能源体系建设中不可或缺。根据国家原子能机构统计,截至目前,中国大陆在运核电机组45台,装机容量4590万千瓦,位居全球第三;在建核电机组11台,装机容量为1280万千瓦,规模居世界第一位。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宝华介绍,2018年新投产7台机组,在运核电机组继续保持安全稳定运行,发电量29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6%,发电平均利用小时数7184小时。中国自主创新的华龙一号、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进展顺利,有望2020年建成投产。
同时,中国核技术应用已在辐照加工、核医学、公共安全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保持较高发展速度,特别是近年来,年增长率均超过20%,年产值达数千亿元。
此外,中国核能领域的法制建设也在完善中。国家原子能机构副主任张建华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作为核领域的基本法,已经列入国家正式立法计划。该法律经过30多年的起草工作,即将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有望年内颁布出台。另外,备受关注的《核损害赔偿法》《核安保条例》《乏燃料管理条例》《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等一批涉核领域法律法规正在抓紧制订。
核电重启背后是广阔的市场。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全国核电将投产约3000万千瓦、开工3000万千瓦以上,2020年装机达到5800万千瓦。据此预计,每年将开工6台至8台核电机组。若以每台投资100亿元至200亿元计算,投资规模高达千亿元。
当前,中国已成为少数自主掌握三代核电技术的国家。按照中国核电发电量平均占比接近目前全球核电发电量平均占比10%测算,考虑到中国核电装备国产化制造能力完全可以满足核电发展需要,预计2035年前后中国核电装机规模可达1.5亿千瓦左右,核电在中国清洁低碳能源构成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
不过,考虑到此前世界上几次较大的核事故,中国发展核电仍然要以安全为前提。“国家核安全局将集中组织开展一次非例行专项核安全检查,确保各类核与辐射设施的安全。”刘华表示,《核安全法》的颁布为实现核能利用的持久安全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目前,核安全法规标准顶层设计日趋完善,制修订工作大幅加快。“要始终把安全放在核电工作首位,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落实核安全责任,健全安全体系,持续提升核电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