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深圳昨日通过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了《关于加强雨水和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建成符合低冲击开发要求的生态示范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至少达到80%。
深圳需水缺口将达6.94亿立方米
傍水而居的海滨城市深圳,其实是全国七大严重缺水城市之一。70%以上用水靠市外的东江引入。按实际人口计算,目前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不足160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12和广东省的1/11。近年来,随着东江沿岸其他区域的强劲发展,深圳新增境外引水难度越来越大。
“根据规划,到2020年深圳总需水量将达到26.20亿立方米,境内可开发利用水资源3.33亿立方米,境外可引水量15.93亿立方米,需水缺口达6.94亿立方米。”《意见》提出,在构建开源节流并举、外引内蓄并重、开发保护并进的传统水资源保障体系基础上,加大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力度,解决水资源短缺难题,构筑完善的水资源保障体系,已成为当前深圳面临的重大课题。
如何缓解日益紧张的缺水难题呢?降水量较为丰富的深圳把目光投向了雨水、污水回收等再生水资源。
“雨洪、污水资源利用潜力巨大,再生水回用、雨洪资源利用技术等方面已具备较大优势,较好的经济基础和较强的公共财力,也为开发雨水和再生水资源提供了充分的资金保障。”《意见》提出,深圳争取到2020年,建成符合低冲击开发要求的生态示范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至少达到80%,其中可替代城市自来水供水的水量达到20%,其余以河道景观水的补水为主。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系统科学的城市雨水和再生水供水系统,形成“分质供水”的城市供水体系。
以后冲厕等将主要使用雨水和再生水
《意见》提出,要在全市域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出水和非水源地的小型水库、山塘及河道等收集的降雨,经适当处理,送入城市雨水和再生水系统加以利用。现阶段,深圳的雨水和再生水主要用于生态、景观用水,未来将主要用于工业冷却用水、电子工业的初级原料水、冲厕、空调冷却以及绿化、道路浇洒等城市杂用水,以获取更大的水资源补充。
《意见》提出,要将雨水和再生水系统建设项目纳入城市基础设施总体建设计划中统筹开展;凡是深圳市政雨水和再生水系统覆盖的区域,用户均应优先使用雨水和再生水;市政雨水和再生水系统尚未覆盖的区域,用户可自建雨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也可暂时使用自来水;将优先推进工商业集中的新城片区建设雨水和再生水系统。光明新城、龙华新城、坪山新城及前海片区等区域的雨水和再生水系统建设,应与新区建设同步规划和实施,同时投入使用。而类似罗湖等老城区,则主要通过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项目等逐步推进雨水和再生水系统建设。
为鼓励市民主动使用雨水和再生水,深圳还将建立鼓励使用雨水和再生水的价格机制。《意见》提出,收取的雨水和再生水费应略低于同期的原水费,不得利用收取雨水和再生水费代收任何其他费用。用户使用城市雨水和再生水系统的,将免收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3年内的水费予以减半收取;用户从已有用水设施改用雨水和再生水的,可按改造后的雨水和再生水资源利用规模给予一定奖励。运营初期,收取的雨水和再生水费不足以弥补雨水和再生水运营成本时,由财政予以补贴,以确保雨水和再生水价格优势,鼓励用户使用雨水和再生水替代自来水。
(记者/叶明华)参与互动(0) | 【编辑:宋亚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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