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环评审批关系能否认真贯彻国家环境政策和法律法规,关系一个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陕西省府谷县环保局近年来着力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不断完善环评审批手续,主要经验和做法有:
推行民主决策,实施阳光审批。县环保局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构建环评审批科学民主决策长效机制,成立了项目审批管理领导小组,坚持科学审批、集体把关、逐级负责。对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对满足环境准入要求的快捷审批。同时,不断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坚持每个项目在环评编制和审批阶段在当地媒体上公示两次,正式审批前要在县环保局政务大厅公示7天。
规范审批程序,严格项目审批。对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项目,严格按照程序报批。业务办在受理项目时,要求业主首先提交项目选址初步意见书、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经发局备案文件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方可出具这一项目应执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其次,在报批阶段要求业主提交《环评报告书》、《评估意见》等,要求业主必须签订《落实环保“三同时”承诺书》,业务办经过认真审查形成初步意见后,才提交局审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批。对属于县政府公益项目、抢险项目及其他特殊项目,需加快审批的,可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
强化环境监理,落实“三同时”制度。县环保局要求对煤化工等重点项目全部实行环境监理制度,由监理员驻厂监管,每月向县环保局报送《监理月报》,与环境监察大队相互配合,确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
参与互动(0) | 【编辑:宋亚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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