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今年10月15日启动了对华新能源补贴的“301调查”。
美国贸易代表柯克日前发布声明称,应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请求,美国政府已向世界贸易组织(WTO)就中国对风能制造商的补贴提出起诉。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是美国对华新能源 “301调查”的后续行为,短期对中国风能制造商有一定影响,双方正式进入磋商阶段。
今年9月9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投诉,称中国为支持清洁能源领域而采取的补贴措施是非市场性补贴,这些措施违反世贸组织相关规定。该组织称,中国的补贴措施人为降低了中国清洁能源产品的价格,从而对美国相关行业产生冲击。
因此,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今年10月15日启动了 “301调查”。这项调查涉及中国的风能、太阳能、高效电池和新能源汽车行业的154家企业,调查期限为三个月。此后三个月,美国率先向中国风能产业发难。柯克认为,中国对风力发电制造业设立的专项基金要求受助者使用中国产的零部件,这种做法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并阻碍了美国产品对华出口。
目前,美国通过寻求WTO磋商,开启60天内通过协商化解分歧的进程,倘若上述努力失败,美可能向WTO争端解决小组申请聆讯。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所提的补贴,是指2008年中国财政部为扶植风能行业所做出的奖励办法。2008年下半年,财政部发布了《风力发电设备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首次对兆瓦级风电设备制造商给予现金补贴。一位风电行业人士表示,《办法》只针对具有相当规模的企业给予补贴,并且只补贴前五十台。从结果看,它并未对外国风电企业在中国的市场份额造成多大冲击。此外,《办法》不是针对中国全行业、源源不断的现金补贴政策,施行时间也很短。
针对此事,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昨日(12月23日)表示,当前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发展新能源,以应对气候变化。中国有关发展风能的措施有利于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是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
同时,中方对美方提起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表示高度关注。中方将认真研究美方提起的磋商请求,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规则处理,并保留相应的权利。
上述风电行业人士认为,美国提起的诉讼如要成功,需满足几个条件:即中国的产品在美国、欧洲和中国都产生实质性损害影响,而且周期大概三年左右。此外,新能源行业是战略性产业,具有政策依赖性。美国的补贴并不比中国少,中国支持技术研发的政策是符合WTO规则的,因此赢面很大。胡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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